嵊州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
目 录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1.2编制依据
1.3适用范围
1.4工作原则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2.1领导机构
2.2现场指挥机构
2.3综合协调机构
2.4专家咨询机构
2.5其他应急组织和部门
3 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3.1风险分析
3.2监测预警
4 事件分级
4.1Ⅰ级停电事件
4.2Ⅱ级停电事件
4.3Ⅲ级停电事件
5 应急响应
5.1分级响应
5.2Ⅰ、Ⅱ级响应
5.3Ⅲ级响应
6 后期处理
6.1事件调查
6.2整改措施
6.3补偿理赔
7 应急保障
7.1技术保障
7.2装备保障
7.3人员保障
7.4其他保障
8 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8.2宣传、培训和演练
8.3考核与奖惩
8.4预案管理与修改变更
8.5解释部门
8.6实施时间
1 总则
1.1编制目的
为准确、有效和快速地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最大限度地减少大面积停电造成的社会影响和各种损失,维护我市经济安全、社会稳定和人民生活安定。
1.2编制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家处置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浙江省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绍兴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嵊州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规定,制定本预案。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对社会稳定、经济发展和人民生活构成重大影响和严重威胁的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1)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加强对电力设施安全管理工作,开展事故预防和隐患整改措施,有效防止重特大电力事故发生;加强电力设施保护宣传工作和行政法力度,提高公众对保护电力设施的意识,严厉打击破坏电力设施违法犯罪活动;组织制定各类事故应急预案,开展有针对性的事故应急演练,提高电力企业和全社会应对大面积停电事件的能力。
(2)确保重点,降低危害。在电网事故处理和控制过程中,将保证电网的安全放在第一位,要采取果断措施,快速隔离故障点,有效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防止发生电网崩溃和瓦解。在电网恢复过程中,相关变电所所用电源以及有关重要地方电厂厂用电源的恢复放在第一位,从而为电网输变电设备快速复电创造好条件。在用户的供电恢复中,优先考虑我市重要用户恢复供电,从而尽快恢复我市社会正常秩序。
(3)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市委、市政府的统一领导组织下,按照统一指挥、分工负责的原则,各有关部门按照工作职责,组织开展事故处理、事故抢险、应急救援、维护停电区域社会稳定和恢复生产等各项应急工作。
2 应急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组织指挥体系由领导机构、综合协调机构、专家咨询机构、其他应急组织和部门单位等组成。
2.1领导机构
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市应急协调小组)是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的应对处置工作。发生Ⅰ级停电事件期间,市应急协调小组转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具体指挥、协调和处置电网抢修恢复和应急救援工作,指挥长、副指挥长分别由市应急协调小组组长、副组长担任。
2.1.1市应急协调小组(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组成
组长(指挥长):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
副组长(副指挥长):市府办分管副主任和市经信局局长、市供电局局长担任。
成员: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局、经信局、公安局、财政局、建设局、交通局、农林局、水利局、卫计局、安监局、气象局、供电局、市通信(电信、移动)单位负责人。
2.1.2市应急协调小组(市应急处置指挥部)职责
(1)决定Ⅰ级应急响应的启动和终止,研究和部署重大应急决策;
(2)协调解决电网应急处置、事故抢险、电网恢复等应急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3)协调指挥相关区域、各有关部门开展社会应急救援工作。
2.1.3成员单位职责
(1)市经信局:负责市应急协调小组(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协同供电局做好紧急状态下的有序用电工作;做好相关应急物资的保障工作。
(2)市供电局:负责制订《嵊州电网特大事故应急预案》、《嵊州电网黑启动方案》、《嵊州电网35kV变电所防全停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根据嵊州电网网架结构的变化及时进行修订;及时向市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报送重要预警信息;发生大面积停电情况下,负责电网应急处置恢复工作。
(3)市发改局:负责电网恢复正常运行所需的建设项目的计划安排和衔接工作。
(4)市公安局:负责对关系公共安全重要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社会治安管理,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交通秩序,做好消防工作。
(5)市财政局:按照《嵊州市突发公共事件财政应急保障专项预案》提供经费保障,确保应急救援与抢险工作顺利进行。
(6)市建设局:负责恢复城市供水、燃气、公交和道路设施照明等重要基础设施的正常运行工作。
(7)市交通局:负责发电燃料、抢险物资、必要生活资料等应急物资的公路运输保障工作。
(8)市农林局:负责发布森林灾害信息,查处因森林火灾引起的重要林区内电力设备破坏的案件。
(9)市卫计局:负责协调各医疗机构实施临时应急措施,组织伤员救治工作。
(10)市安监局:指挥安全生产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协调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并监督事故查处的落实情况。
(11)市委宣传部:负责大面积停电事件信息发布及正面的舆论引导工作。
(12)市气象局:负责严重灾害天气预警和大面积停电期间的专项气象预报工作。
(13)市通信(电信、移动)单位:负责组织协调大面积停电期间的应急通信保障工作。
(14)市水利局:负责下属各水电站(厂)事故抢险等应急处置工作,执行电力调度指令,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15)市地震部门:负责地震灾害预警工作。
(16)市内发电企业:严格执行电力调度指令,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处置工作。
2.2现场指挥机构
发生Ⅰ级、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根据需要成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组织指挥工作。参与现场处置的有关单位和人员应服从现场指挥部的统一指挥。
2.3综合协调机构
市应急协调小组(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办公室,为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的综合协调机构。
2.3.1市应急协调小组(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组成
市应急协调小组(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由市经信局、市供电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经信局。市应急协调小组(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市经信局、供电局主要负负责人兼任,办公室副主任由市经信局、供电局分管负责人担任。
2.3.2市应急协调小组(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职责
(1)承担市应急协调小组(市应急处置指挥部)的日常工作;
(2)组织制订市级应急预案,并及时修订完善;
(3)制定应急预案演练计划并定期组织演练;
(4)建立健全全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预案体系,并监督执行情况;
(5)编制应急操作手册,组建专家咨询队伍;
(6)及时掌握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相关情况,协调解决应急处置工作中的问题;
(7)执行市应急协调小组(市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达的指令和交办的其他工作;
(8)组织协调落实社会应急救援措施。
2.4专家咨询机构
市应急协调小组(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建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机构,参加大面积停电事件相关重要问题研判、应急处置和处置评估等工作,为市应急协调小组(市应急处置指挥部)提供决策咨询、技术支撑和措施等建议。
2.5其他应急组织和部门
(1)电力调度机构:市供电局电力调控分中心是本地区电网事故处置的指挥中心,值班调度员是电网事故应急处置的指挥员,统一指挥本级调度管辖范围内的电网事故处置。其主要职责是:定期组织演练有关预案,随时掌握电力系统运行状态,及时报送重要预警信息给相关部门。事故应急状态下,要及时报送事故过程、停电范围、初步原因、发展趋势等信息;按照事故处理预案、调度规程等,指挥调度电网事故处置,控制事故发展和事故范围,努力保证主网安全和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严格执行上一级调度指令;组织电网系统各相关单位做好输变电设备的抢修、恢复工作。
(2)发电企业:负责本企业事故抢险等应急处置工作,执行市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机构的电力调度指令,配合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工作。
(3)重要用户:负责本单位应急保安电源的配备和事故抢险等应急处置工作,严格执行电力调度的有关操作指令,高配值班电工到岗到位,严肃值班纪律。
3 风险分析和监测预警
3.1风险分析
3.1.1风险源分析
(1)嵊州市受地形地质构造复杂和亚热带季风性湿润气候的影响,供电区域内暴雨、雷暴、台风、大雪、大雾、冰雹、冻雨、山火等自然灾害频繁发生,可能造成电网输变电设施设备大范围损毁,从而导致大面积停电。
(2)嵊州市电力网架结构相对薄弱,局部电网单线、单母、单变、同杆多回线等供电情况仍然存在,一旦重要发、输、变电设备、自动化系统故障,可能造成较大及以上电网事故,引发电网大面积停电。
(3)高空飘物、野蛮施工、吊车碰线、偷盗电力设施设备、非法侵入、火灾爆炸、恐怖袭击等外力破坏引发的电网设施设备损毁,有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
(4)嵊州市域内无产油、无产煤、少产气,一次能源(煤、油、气)基本依靠外部输入,因燃料等各种原因造成的发电企业发电能力大规模减少可能导致大面积停电。
3.1.2社会风险分析
大面积停电事件可能导致交通、通信瘫痪,水、气、煤、油等供应中断,严重影响经济建设、人民生活,甚至对社会安定、国家安全造成极大威胁,极易引发次生灾害。
3.2监测预警
3.2.1监测
嵊州市域内电力企业要结合实际,加强对重要电力设施设备运行、发电燃料供应等情况的监测,建立与经信、气象、水利、农林、公安、交通运输、国土资源等部门的信息共享机制,及时分析各类情况对电力运行可能造成的影响,预估可能影响的范围和程度。
3.2.2预警
3.2.2.1预警信息发布
市供电局研判可能造成大面积停电事件时,要及时将有关情况报告市经信局,提出预警信息发布建议,并视情通知重要电力用户。市经信局应及时组织研判,必要时报请市政府批准后通过预警信息发布系统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并通报同级其他相关部门和单位。新闻媒体、网站、应急广播、基础电信运营企业等应建立快速发布绿色通道,确保在第一时间多途径、多手段无偿向社会公众发布预警信息。
3.2.2.2预警行动
预警信息发布后,电力调度机构要优化调整电网运行方式,做好隔离故障区域准备,必要时可按规定提前采取措施,同时向上级调度机构报送相关信息,争取上级调度机构支持。电力企业要加强设施设备运行巡查和运行监测,采取有效措施控制事态发展;组织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和人员进入待命状态,动员后备人员做好参加应急救援和处置工作准备,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所需物资、装备和设备等应急保障准备工作。重要电力用户做好自备应急电源启用准备。市政府启动应急联动机制,组织有关部门和单位做好维持公共秩序、供水供气供热、商品供应、交通物流等方面的应急准备;加强舆情监测,主动回应社会公众关注的热点问题,及时澄清谣言传言,做好舆论引导工作。
3.2.2.3 预警解除。
根据事态发展,经发布单位研判不会再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按照“谁发布、谁解除”的原则,宣布解除预警,适时终止相关措施。
4 事件分级
按照电网停电范围和事故严重程度,将大面积停电分为Ⅰ级停电事件、Ⅱ级停电事件、Ⅲ级停电事件三个等级。
4.1Ⅰ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Ⅰ级停电事件:
(1)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我市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60%及以上;
(2)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我市70%及以上供电用户停电。
(3)省、市政府启动Ⅰ、Ⅱ级响应,且嵊州市受到大面积停电事件影响。
4.2Ⅱ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Ⅱ级停电事件:
(1)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我市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40%及以上60%以下;
(2)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我市50%及以上70%以下供电用户停电。
(3)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使3个及以上110kV变电所的停电事件;
(4)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使一个及以上的220kV变电所停电事件;
4.3Ⅲ级停电事件
发生下列情况之一,为Ⅲ级停电事件:
(1)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我市电网减供负荷达到事故前总负荷的20%至40%;城区负荷减供30%至50%。
(2)因电力生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等原因,造成1个以上及2个以下110kV变电所或3个以上35kV变电所全所停电事件。
5 应急响应
发生Ⅰ级停电事件、Ⅱ级停电事件、Ⅲ级停电事件分别启动Ⅰ、Ⅱ级响应和Ⅲ级响应。
5.1分级响应
(1)发生Ⅰ级大面积停电事件,接上级政府大面积停电应急响应命令或由市应急协调小组启动应急响应,执行上级政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的相关决策部署。Ⅰ级停电事件发生初期或上级政府尚未成立应急处置指挥部时,由市应急协调小组统一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2)发生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应急协调小组启动应急响应,统一协调指挥应急处置工作。
(3)发生Ⅲ级大面积停电事件,由市供电局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启动应急响应,开展应急处置工作。
5.2Ⅰ、Ⅱ级响应
5.2.1事件报告
(1)发生Ⅰ、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市供电局应急指挥机构立即向市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事故发生时间、停电范围、减少负荷、预计发展态势和已经采取的措施。
(2)市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接到报告后,根据事故影响范围、停电区域、严重程度等情况,及时向市政府报告,并提出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的建议。对可能引发产生重大敏感事件的,及时通报市新闻机构。
(3)市政府接到报告后,市应急协调小组负责人立即召集应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及其他有关单位,召开紧急会议,就有关重大问题作出决策和部署,同时宣布启动Ⅰ、Ⅱ级应急响应,并成立市应急处置指挥部。
(4)发生Ⅰ、Ⅱ级大面积停电事件,市有关部门按规定应及时向上级相关部门报告;需要向省、市政府报告的,市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应及时报市政府应急办,应急办以市政府名义上报。
5.2.2信息发布
(1)市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会同市新闻单位等有关部门和单位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向社会发布有关简要信息,及时公告事故影响范围、引发原因、抢险进度、预计复电时间、应对措施和公众应注意事项等内容,并根据事故处置进度做好后续信息发布工作。应急状态宣布解除后,及时向公众公告相关信息。
(2)各有关地方乡镇和部门要组织力量,宣传、教育群众,防止公众产生恐慌心理,坚决打击趁机造谣惑众、散布谣言、哄抬物价、偷盗抢劫等各种违法违规行为,维护我市社会稳定。
5.2.3应急处置
在特别紧急情况下,市供电局电力调度部门有权先行采取必要措施,隔离故障区域,防止事故范围进一步扩大,尽可能保持我市主电网安全运行和非事故区域电网正常供电。
(1)电网与供电恢复。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市供电局电力调度部门和有关发电企业要尽快恢复电网运行和电力供应。
①在电网恢复过程中,市供电局电力调度部门负责协调电网、电厂、用户之间的电气操作、机组启动、用电恢复工作,保证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在条件具备时,优先恢复我市重要用户的电力供应。
②供电局和有关涉电企业应迅速组织力量开展事故抢险救灾,修复补损电力设施,恢复灾区电力正常供应工作。
③我市发电企业要严格按照电力调度命令恢复机组并网运行,根据调度指令及时调整发电出力,确保电网平稳供电。
④在供电恢复过程中,严格按照先重要用户,后一般用户的原则恢复各电力用户的用电。
⑤停电区域重要电力用户要及时启动相应停电预案,有效防止各种次生灾害的发生和尽可能减少因事故停电带来的损失。
(2)社会应急
发生大面积停电事件后,市停电事件应急领导机构要迅速指挥调动流动发电设备、事故抢险队伍和储备物资;有关成员单位尽快赶赴事故现场,组织抢险,排除险情,修复故障设备。有关地方乡镇和部门、各类电力用户要按职责分工立即行动,组织开展社会应急救援与处置工作。
①对停电后易造成重大政治、经济、社会影响,重大生命财产损失的党政机关、公安、消防、武警住地、车站、医院、金融、大型商场、通讯中心、新闻单位、体育场(馆)、高层建筑、化工、钢铁等重要用户,按照有关技术要求迅速启动保安电源,避免造成更大影响和损失。
②车站、高层建筑、商场、影剧院、体育场(馆)等各类人员聚集场所的重要用户,停电后迅速启用应急照明,组织人员有序疏散或妥善安置,确保人身安全。
③公安部门要加强对停电区域关系社会稳定和公共安全的重点单位和要害部位的安全保卫工作,加强巡逻,严密防范和严厉打击各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社会稳定;及时做好大面积停电事件引发的各类火灾事故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力量,加强停电地区道路交通指挥和疏导,避免出现交通混乱,维护正常秩序。
④经信局及有关部门、地方乡镇,要按照突发事件物资能源应急保障的相关预案,做好应急物资和基本生活资料的保障工作。
5.2.4应急结束
同时满足下列条件时,由市应急处置指挥部宣布终止Ⅰ、Ⅱ级响应,应急处置结束。
(1)我市电网主干网架基本恢复正常接线方式并与上一级主网恢复联网,主要运行参数保持在稳定限额之内,地方主要发电厂机组运行稳定;
(2)停电负荷已恢复80%以上,重要用户都已恢复供电;
(3)主要地方电厂、重要输变电设备故障已被隔离,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不构成严重威胁;
(4)无其他对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存在重大影响或严重威胁的各类事件;
(5)停电区域社会秩序已基本恢复。
(6)由上级政府机构启动的影响到我市的应急响应处置工作结束,并已宣布响应终止。
5.3Ⅲ级响应
发生Ⅲ级停电事件,由市供电局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机构作出决策和部署,按本级应急处置预案开展电网恢复和社会应急工作,维持生产和生活秩序。同时立即将有关情况向市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报告。必要时,由市应急协调小组统一组织救援力量和物资增援。供电恢复工作由供电局具体负责,排除险情,恢复供电。
6 后期处理
6.1事件调查
按照电力生产事故调查规定,组成调查组开展事故调查,客观、公正、准确地查清事故原因、发生过程、恢复情况、事故损失、性质和责任,形成调查报告上报市政府。
6.2整改措施
电力企业(电力公司、主要几家地方电厂)要根据事故调查报告,组织生产、技术等部门研究提出针对性整改措施。各相关部门要总结社会应急救援的经验和教训,进一步完善处置体系。
6.3补偿理赔
对在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中紧急调集、征用有关单位的人力、物资、财力,按照有关规定给予适当补助或补偿。有关保险机构按照保险合同及时做好被保险人的理赔工作。
7 应急保障
7.1技术保障
加强技术支持部门的应急基础保障工作。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处置专家咨询机构要组织电力生产、管理、技术等专家,为预防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提供技术咨询和决策支持。电力企业要积极开展应急处置的研究,制定相关的应急处置预案,加大电网安全预警和应急处置技术研发的投入,建立健全电网安全应急技术平台,不断完善电网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技术保障体系。
7.2装备保障
各有关部门以及电力企业要充分利用现有装备,根据应急工作需要,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装备,建立和完善救援装备调用制度,并保证救援装备始终处于健康状态,随时可正常投入使用。
7.3人员保障
电力企业要加强电力调度、运行值班、生产管理、抢修维护、事故救援队伍建设,通过技能培训和模拟演练等手段,提高各类人员业务素质、技术水平和应急处置能力。
7.4其他保障
市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领导机构各成员单位和其他有关单位要根据各自职责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做好人力、物力、财力、交通运输、社会治安、医疗卫生、通信保障等工作。
8 附则
8.1名词术语定义与说明
(1)大面积停电是指:因电力生产重特大事故、电力设施大范围破坏、严重自然灾害、电力供应持续短缺等引起连锁反应,造成我市电网减供负荷而引起的大面积停电事件。
8.2宣传、培训和演练
大面积停电事件应急协调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市经信局、供电局、水电局和几家大的地方发电企业,开展预防和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的社会宣传,不断提高全市人民的电力安全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和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减灾能力。加强应急处置和从业人员的业务培训,提高先期事故处置能力。要定期或适时举行不同类型的应急演练,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能力,提高多部门协同处置能力。
8.3考核与奖惩
对处置大面积停电事件做出突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依据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对玩忽职守、处置不力造成严重后果的,或迟报、漏报、瞒报和谎报重要情况或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规定,追究有关单位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8.4预案管理与修改变更
本预案由市经信局牵头制订,报市政府批准后实施。根据形势发展和应急机制的变化,及时更新、修订和完善。
8.5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市经信局和市供电局负责解释。
8.6实施时间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原预案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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