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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出台《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网络安全管理暂行办法》

发布时间:2019-11-20 09:19

信息来源:信用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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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浙江省发展改革委出台《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网络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自2019年12月1日起实施。

2016年以来,我省深入推进信用“531X”工程建设,形成了以浙江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支撑,以信用产品在政府管理领域应用为表率,市场化、社会化等领域应用不断拓展的良好局面。为顺应省政府数字化转型新要求,维护信用信息安全,实现信用建设与安全保障协同推进,省发展改革委出台专门制度为平台网络安全提供有力保障和支撑。

《暂行办法》结合平台运行过程的重点环节、薄弱环节,从完善网络安全管理体制机制等方面作出规定。

一是明确工作原则。《暂行办法》强调统分结合,要求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做好网络安全保护工作,强化协同联动,合力保障平台安全。

二是厘清部门责任。《暂行办法》对省发展和改革部门、省公共数据工作机构、省公共信用工作机构和使用部门等负责的内容和应承担的责任予以明确。

三是突出管理和技术要求。《暂行办法》对管理涉及的制度、人员、项目和经费等方面进行规定,对保障基础设施安全、数据安全、使用安全等采取的技术性措施提出了要求。

四是加强应急管理。《暂行办法》对建立网络安全监测预警机制、定期检测等作了规定,对应急预案、演练、处置等作了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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