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您当前的位置:
>> 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征[2020]第102号)

发布日期:2020-11-13 13:42
信息来源:剡湖街道
浏览次数:
分享:

嵊州市剡湖街道东塘村2020-03号(嵊州市金帝能厨电有限公司智能厨房电器研发生产基地建设项目)地块建设需要,拟征收剡湖街道漩泽墅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0.0339公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现将《征地补偿安置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补偿安置具体内容详见附件《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二、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为征地补偿安置方案不法律法规规定的,要求举行听证的,应当在公告期满前嵊州市剡湖街道自然资源所<嵊州大道968号>提出书面申请。提出申请的成员达到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半数以上(不含半数)的,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召开听证会,听证时间另行通知

三、征地补偿登记期限至2020121日。被征收土地的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应当在征地补偿安置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相关不动产权属证明资料,到嵊州大道968号办理征地补偿登记或提出异议。在规定期限内不办理征地补偿登记的,以土地现状调查和公示结果为准。

四、征地范围内抢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及室外装潢和抢种抢栽的地上农作物一律不办理补偿登记。

、本公告期限为30日。

特此公告。

 

附件:1.征地补偿安置方案

2.建设项目预审与选址意见书(或勘测定界图

3.土地现状调查成果

 

联系电话:13758549645                    监督电话:83118660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01030

征地补偿安置公告102.docx征地补偿安置方案102.docx



设为首页 | 网站地图 | 网站申明 | 联系我们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

网络110 报警服务 爱嵊州app 嵊州发布微博,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