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用动态 >> 绍兴动态
搭建智慧平台 拓展场景应用——上虞区积极打造定点零售药店信用监管模范样板

发布时间:2020-11-27 20:33

信息来源:信用绍兴

信息来源:

浏览次数:

2019年,绍兴市入选国家医保基金监管信用体系建设试点城市,上虞区作为承担单位之一,高度重视,大胆探索、稳步推进定点零售药店信用监管试点。试点以来,追回(拒付)医保基金850余万元,解除定点零售药店医保协议1家、暂停6家。8月31日-9月1日,全省医保基金监管“两试点一示范”暨定点药店信用监管建设现场推进会在上虞举行,上虞的试点经验得到充分肯定。

1. 全链条管理,打造“信用+”评价闭环

一是源头数据实时归集。依托上虞区企业信用信息云服务平台实时导入30个部门及区内金融机构等单位企业信用信息实时对刷卡结算、药品进销存数据进行归集和系统分析升级医保定点零售药店全景视频监控系统,实现刷卡结算前后3分钟影像数据第三方上云存储。二是评分数据实时生成。在绍兴市智慧医保云服务平台设立医保定点药店专门模块,利用自动导入的各部门、金融机构归集数据,开展定点零售药店医保信用服务千分制评定,评分结果在绍兴、上虞二级平台上公开发布。三是修复数据实时上传。医保定点零售药店按照公布分值、协议管理和记分考核办法要求,通过对标对表、查漏补缺,针对性落实整改,及时对扣分项目进行修复。

2. 全领域联动,拓展“信用+”应用场景

一是医保内实行分级管理。根据信用评分划分ABCDE不同的信用等级,对定点药店按照基金拨付、监管方式、总额预算指标的确定等进行分类管理。评级高的在基金拨付额度、预算指标安排上给予优先考虑。二是部门间实施联合奖惩。遵循“客观评价、信息互通、结果互认、激励守信、惩戒失信”工作原则,探索出台基本医疗保险定点零售药店联合奖惩管理办法。三是金融上探索信用e贷。探索建立政银联动机制,医保与农行签订合作协议,基于医保资金结算数据和医保信用等级信息,推出药店信用e贷产品。

3. 全社会协同,夯实“信用+”监管基础

一是健全医保行业自律机制。巩固发展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行业协会,新筹建成立上虞区医保定点医疗机构协会和上虞区医保医师(药师、护师)协会,在全市率先实现自律组织区域全覆盖。制定医保定点零售药店诚信自律公约出台医疗机构“十个严禁”和医保医师“十不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建立自我约束工作机制,全面推进“信用医保”上虞品牌创建。二是健全专业机构参与机制。引入第三方力量对54家定点药店和8家民营医疗机构进行医保协议管理情况专项审计调查,首次组织对年度医保决算进行审计并适度公开。依托专业数据分析公司筛查异常就医问题。三是健全群防群治工作机制。发挥广大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的示范带头作用,与纪委联合出台坚决抵制欺诈骗保维护医保基金安全的“十不”行为规范与政法委联合聘请专兼职网格员、平安志愿者担任医保社会监督员制定出台打击欺诈骗保举报奖励办法,设立投诉举报专线电话,全力构建社会协同、公众参与的医保基金基层监管新模式

 

                          来源:上虞区发改局


分享:
【返回顶部】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