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2330683678427788Q/2020-62111 | 主题分类: | 方针政策 |
发布机构: | 市供销社 | 公开日期: | 2020-11-09 18:44:51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 |
关于印发《关于嵊州市供销系统职工招聘的有关规定》的通知(以此为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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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文件 嵊供办〔2020〕22号 ━━━━━━━━━━━━━━━━━━━━━━━━━━━━━━━━━
关于印发《关于嵊州市供销系统职工招聘的有关规定》的通知
各基层社,直属企业: 现将《关于嵊州市供销系统职工招聘的有关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 2020年8月4日
嵊州市供销合作社联合社办公室 2020年8月4日印发 关于嵊州市供销系统职工招聘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供销社企业员工队伍建设,提高员工基本素质,促进招聘工作规范化、程序化,以适应企业业务发展需要,特制定本规定。 一、招聘工作由市社统一领导,各招聘企业组织实施。 二、招聘工作原则:公平竞争,择优录用。 三、招聘工作纪律:招聘工作人员和其他相关人员必须遵守招聘工作原则和纪律,按照招聘工作流程开展工作。参加招聘工作人员应遵守招聘工作的职业道德,对所有应聘者的个人资料保密。 四、招聘条件: 1.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供销合作事业。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 3.身体健康,责任心强,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修养,具有岗位所需要的专业和技能,遵纪守法,吃苦耐劳,无违法违纪记录。 4.学历条件:大专以上。 五、招聘程序: 1.各招聘企业根据企业实际需要提出招聘计划(含职位名称以及学历、待遇等),招聘计划报市社党委审批以后方可实施。 2.经批准以后招聘企业及时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嵊州市人才市场进行招聘。招聘领导小组成员由市社领导和招聘企业领导组成。 3.考试安排 考试科目分笔试和面试。岗位报名人数不低于招聘计划数的3倍,不足规定比例的,将相应核减招录计划或取消招录计划。经过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测试。测试分笔试和面试,分值各100分。 招聘岗位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确定面试对象。入围面试的人员不足比例的,按照实际人数进行面试;入围面试的人员放弃面试资格的,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进行递补。 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4.体检、考察 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录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若总成绩相等,则取面试成绩高分者进入体检。 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体检标准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报考人员有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递补。 考察参照公务员录用有关考察标准执行,考察不合格者不予录用。报考人员有本人自愿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按总成绩名次依次递补体检、考察。 5.公示与招录 考察结束后,对拟录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按规定办理录用手续。经考试择优招录后,与招录企业签订劳动合同,工资福利待遇按照录用企业有关政策执行。企业试用期一般为3个月。招聘企业须在招聘结束一周内将招录相关资料报市社办公室备案。 六、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原嵊供办〔2020〕7号文件关于印发《关于嵊州市供销系统职工招聘的有关规定》的通知即行废止)。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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