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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专题组第32次例会在浙江温州召开

发布时间:2020-12-30 16:03

信息来源:信用浙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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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4-25长三角区域信用体系专题组第 32 次例会在浙江温州召开。上海市、江苏省、浙江省、安徽省信用办、信用中心生态环境厅(局)文化和旅游厅(局)市场监管局、药监局,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执委会,浙江省信用协会及温州有关领导及人员参加会议。

会上,浙江省文化和旅游厅浙江省信用协会分别演示介绍旅游领域行业信用监管长三角区域第三方信用服务机构统一信用报告标准。生态环境、旅游、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等重点领域牵头单位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发展示范区执委会,以及一市三省信用办分别交流介绍了今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特色亮点,以及明年工作打算和建议此外,实地考察了温州市家庭服务市场“信用+家政服务”场景“城市大脑”展示中心信用应用平台建设情况。

会议指出,一市三省根据区域信用合作年度计划,推进各项任务落实,取得积极成效。浙江牵头完成了长三角地区环境保护领域实施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严重失信行为认定标准修订建立了生态环境领域行业信用监管机制,实施分级分类监管,形成了长三角区域信用服务机构信用报告标准指导性文本。上海牵头开展长三角地区旅游领域市场主体及其有关人员严重失信名单认定和惩戒。优化完善信用长三角网站。研究推动形成长三角生态绿色一体化示范区公共信用信息归集标准公共信用信息报告标准支持示范区统一公共信用制度建设。江苏牵头修订长三角区域食品安全领域严重违法生产经营者黑名单互认合作协议,建立完善长三角区域会商工作机制,强化信息共享和联合惩戒。探索推动长三角区域信用示范城市信用工作多方位、多领域开展合作。安徽牵头修订并联合印发长三角区域产品质量领域信用联合奖惩合作备忘录、实施联合奖惩指导意见选取巢湖市开展产品质量领域信用分级分类监管试点,研究构建监管指标体系,针对不同信用类别企业进行差异化监管研究建立优化营商环境信用评估指标体系,开展信用优化营商环境(政务诚信)评估。

会议强调,长三角地区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的区域之一,在国家现代化建设大局和全方位开放格局中具有举足轻重的战略地位,“信用长三角”建设必然肩负重大使命和责任要从战略全局的高度来认识信用长三角工作的重要意义,紧紧围绕长三角一体化发展的战略布局来谋划信用长三角的工作,发挥信用建设在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优化营商环境、提升社会治理水平的作用。

浙江省发展改革委陈建忠副主任在总结发言中指出,2021年是“十四五”规划实施的开局之年,也是信用长三角建设的关键之年要结合国家信用建设最新的决策部署要求重点围绕规制不统一、基础不平衡、联动机制不健全等问题,深入研究信用长三角推进的关键点、突破点,在现在成果的基础上取得新的更好的成效。一要着力在信用制度协同上取得新突破。二要着力在信用平台信息互通上取得新突破。三要着力在信用重点领域合作上取得新突破。四要着力在信用长三角示范区建设上取得新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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