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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7320115228/2020-56181 主题分类: 综合类
发布机构: 市政务服务中心 公开日期: 2020-02-18 14:58:20

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关于有限开放窗口服务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2-18 14:58
信息来源:市政务服务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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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大办事群众:      

   为满足企业和群众办事需要,现就有序开放嵊州市政务服务窗口服务通告如下:

一、充分发挥网络、手机政务服务办事平台作用,请您通过“网上办”“掌上办”“邮寄办”等方式办理相关业务。网上办:打开浙江政务服务网选择进入绍兴—嵊州,个人或法人分别点击首页中“个人服务”“法人服务”进入到相应的办事页面进行办理。浙江政务服务网网址:http://www.zjzwfw.gov.cn

掌上办(嵊里办):通过下载浙里办app,进入嵊里办专区进行事项的手机端在线办理。具体分为以下步骤:

1.注册浙里办app账号,登录浙里办app。

2.订阅嵊里办专区。

3.用户在嵊里办专区中找到要办理的事项进行在线办理。 

邮寄办:对于无法网上办、掌办办的事项,请您咨询各窗口后首先选择快递送达方式提交申请,并附回邮地址和联系方式。疫情防控期间,市政务服务中心会安排工作人员进行办理,办事结果将通过邮政快递免费送达。(邮寄单位: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地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南路799号)。     

 二、确需到市政务服务中心窗口现场办理的事项,自2月17日开始接受电话预约,2月18日开始实行预约办理,请您提前1天向相关窗口进行预约。预约时需登记办理人姓名、办理事项、预约的具体时间、联系电话。我们将实行分时段办事,避免人群短时扎堆集聚。申请人应按约定时间进入办事大厅,未经预约或未到约定时间不得进入办事大厅。超过约定时间1小时,视申请人自动放弃预约。      

三、在疫情防控期间,请您佩戴口罩和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进入办事大厅,并配合做好现场防疫工作。

1.您在进入中心大厅前,请您配合工作人员做好包括申报材料在内的消毒工作。      

2.入口设置体温检测台,您在进入前要进行体温检测,一旦发现疑似症状,我们将联系相关医疗单位进行处理。      

3.请您出示有效证件并填写《现场办事对象情况登记表》,作出未往返重点疫情区域及未接触确诊症状或疑似症状人群等承诺。      

4.进入大厅后,请您直接前往对应的窗口完成事项办理,并尽量减少在大厅停留时间。      

5.如果在中心发现疫情等特殊情况,我们将按照有关规定进行清场,请您理解配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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