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嵊州市长乐镇鹿苑村黄杜岭高窑塘—乌泥塘土地开发项目发包公告

发布日期:2020-07-03 09:00
信息来源:长乐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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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标题:嵊州市长乐镇鹿苑村黄杜岭高窑塘—乌泥塘土地开发项目发包公告

2.发包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3.发包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4.项目名称:嵊州市长乐镇鹿苑村黄杜岭高窑塘—乌泥塘土地开发项目

5.项目编号:A3303270430S002210

6.建设地点:嵊州市长乐镇鹿苑村黄杜岭高窑塘—乌泥塘

7.经审核的发包价(即预算价):2405324.00元

8.发包范围及内容施工图内的路、渠、土地平整等工程

9.质量标准:合格

10.工期:120日历天,在2020年11月20日前必须完工

11.承包人资质等级要求(竞包人资质等级要求和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要求):(1)竞包企业资质:具有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注册地在嵊州市的企业。至报名起始日(投标时为止投标截止时间)投标人的基本账户没有处于被冻结状态。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水利水电工程二级及以上建造师或临时建造师或取得浙江省水利厅颁发的三级聘用项目经理资格证书且已由注册单位聘用项目经理,并具有有效的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资格。 (3)本次发包不接受联合体竞包。 (4)本次发包共有两个工程,发包先后顺序按照工程价款由大到小依次为: 1.嵊州市长乐镇鹿苑村黄杜岭高窑塘—乌泥塘土地开发项目; 2.嵊州市长乐镇剡源村高山土地开发项目。

12.报名随带资料:凡有意参加竞包者,投标单位委托代理人随带(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安全生产许可证(上述证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2)项目负责人注册证书、身份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B证)(上述证件提供复印件一份并加盖单位公章);(3)授权委托书(需法人代表签字或盖章并盖单位公章)、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办理报名事宜。

13.竞包办法及让利率:造价下浮率竞包价法。 (1)下浮率为8%-15%,步长0.2%,保留小数点2位; (2)竞包:各投标单位按报名顺序进行资质验资并摸取序号球,中包价由发包人以现场随机抽取确定,即由发包人在下浮区间内随机抽取3个下浮率,前一个球号在后一个球号摇取前再放入摇号箱内,3个下浮率中最大下浮率的即为中包下浮率。以审定的预算价为基准,按中包下浮率进行下浮后确定中包价。中包价=(审定后预算造价-不下浮部分)×(1-中包下浮率)+不下浮部分 。 (3)决包:中包候选人由发包人在有效竞包人中随机抽取确定,由发包人抽取一个序号球,序号球对应的竞包人为中包候选人。

14.报名时间:2020年07月06日上午09:30到11:30,下午14:30到16:30

15.报名地点:(1)发包文件工本费100元,概不退还; (2)报名地点: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225室。

16.竞包保证金:人民币48000元(大写:肆万捌仟元整)或年度保证金。竞包保证金必须在提交竞包文件的前一个工作日内以汇票、网银或电汇的形式通过竞包人的基本账户汇入指定账户,并同时持相关付款凭证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二楼财务室开具竞包保证金收据。开户名称: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财政管理小组。开户银行:嵊州农村商业银行长乐支行,账号:201000031499848。

17.履约担保的形式:通过中包人的基本账户以汇票、网银或电汇的形式汇入指定账户。 履约担保的金额:中包合同金额的5%,履约保证金须在中包通知书发出后5个工作日内缴至发包人账号,否则视作放弃中包。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凭完工验收资料退还履约保证金(无息)。

18.竞包文件截止时间:2020年07月09日 09时30分

19.竞包文件提交地点: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一楼会议中心(具体地点见一楼公告)。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竞包文件,发包人不予受理。

20.联系方式:联 系 人:邢吕栋 联系电话:18258568377 招标代理:于琳媛 联系电话:18268772855

21.其他要求:发包时项目负责人(建造师)或授权委托人必须到场参加。 其他要求:(1)发包时项目负责人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到场参加;(2)若本发包公告与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不一致,具体以正式发出的发包文件内容为准。(3)到现场参与开评标的各类人员,必须戴口罩,接受体温测量,如实填报健康信息登记表,必须持有绿色健康码,隔位就座,确保开评标现场的疫情防控安全。所有不符合疫情防控要求的人员不得参加现场开评标工作,也不得进入开评标场所。 中标人的约谈根据嵊政办〔2018〕104 号文件《嵊州市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中标人约谈制度》的有关规定,中标人的项目负责人应在中标公示期满后至签订合同日止接受招标人的约谈。中标人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约谈的,招标人将报行业主管部门和市公管办,由行业主管部门和公管办对中标人作出考核扣分和日常考评扣分处理。

22.公告发布时间:2020年07月02日

发包人: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发包代理机构:浙江中诚工程管理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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