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0年嵊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日期:2021-01-12-15:43 信息来源:市交通运输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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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总体情况

2020年,嵊州市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工作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上级主管部门有关文件要求,围绕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切,完善公开内容,注重公开时效,拓展公开渠道,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提升政府公信力和透明度,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更好地服务嵊州综合交通建设。

(一)主动公开情况。截至2020年底,全年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278件,其中网站公开112条,“爱嵊州”APP公开166条。

(二)依申请公开方面。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原则,做到“应公开尽公开”。我局未接到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申请,故无依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

(三)平台建设方面。我局没有开通“嵊州市交通运输局网站”。本局产生的政务信息主要由“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的“政务公开”中的“交通运输局”发布。

(四)政策解读和回应关切方面。2020年我局没有制定并公开发布过政策性文件,没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和政务舆情,故无解读回应等信息事项。

(五)政府信息管理。认真落实发布信息内部审核制度,完善和健全审查、培训、台账等政府信息管理要求,严格按照起草、审核、发布流程对信息进行全流程管理,确保信息公开审查无遗漏。

(六)监督保障方面。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以向上一级行政机关投诉和举报。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建设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的指导意见》(浙政办发〔2015〕127号)规定,也可在浙江政务服务网的“统一政务咨询投诉举报平台”上进行投诉和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

本年新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1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659

2713

3372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273

1486

787

行政强制

8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380

203378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与公众日益增长的交通信息需求还存在差距。主要是对政策解读、重点工作的系统性宣传有待进一步加强,信息公开内容有待于进一步规范。

下一步,我们要针对存在的不足之处进行改进。第一,进一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对照条例,认真梳理我局政务公开事项,查漏补缺,建立健全长效机制,确保政务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第二,继续加强政务公开载体建设。依托“爱嵊州APP”公开载体同步发布各类权威政务信息,扩大宣传范围。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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