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嵊州市四措并举扎实推进政务公开“两化”工作

发布日期:2021-01-13 10:43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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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市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嵊州市立足地方实际,精心组织,采取务实举措,有力推进全市政务公开“两化”建设,不断夯实政务公开基础。

1.加强组织领导,形成工作合力。嵊州市市高度重视政务公开“两化”工作,市政府主要领导作出批示,要求抓好贯彻落实。一是形成一套机制。政务公开“两化”工作由市政府办公室牵头,各职能部门分工合作。市府办作为政务公开工作主管部门,切实发挥牵头职能,下发《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关于做好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通知》,明确任务和要求,统筹协调推进全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各乡镇街道、市级有关部门加强保障,结合工作职责和实际有序梳理本单位所涉26个试点领域及其他领域标准目录,体现嵊州特色。二是组建一支队伍。梳理确定全市政务公开主体范围,明确全市37家市级部门和15个乡镇街道的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组建“两化”建设工作队伍,确保专人负责工作推进。三是搭建一个交流平台。依托政务钉钉,组建由各单位分管领导和联络员组成的工作群,随时交流分享工作心得和遇到的问题,推动工作有序实施。

2.突出工作重点,编制标准目录。一是坚持一个原则。将标准目录编制作为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重中之重,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二是编制两个目录。要求各乡镇街道和市级有关部门对照目标任务,依据国务院部委下发的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以及省级部门公布的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基本目录,结合我市实际,进行细化完善,完成嵊州市市镇两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汇编和市政府各部门信息公开基本目录“两个目录”编制工作,实现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对象“六个定”。目前,市镇两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已发布实施,嵊州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已在门户网站上线运行,信息正在进一步完善中。

3.完善制度设计,规范公开流程。一是规范程序。积极推进决策公开规范性建设,起草《嵊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规定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严格执行评估论证、公开征求意见、合法性审核、集体审议决定、向社会公开发布等程序。特别强调行政规范性文件草案需通过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等便于公众知晓的方式公开征求意见,并以适当形式在门户网站上公布意见征求反馈及采纳情况。行政规范性文件公布时,同时公布政策解读,并于规范性文件做好关联,鼓励采用事例、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并体现主要负责人的信息。二是动态管理。每隔两年对制定的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全面清理,对不符合法律、法规、规章或者国家的方针政策,以及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全面清理行政规范性文件后,及时公布继续有效、拟修改、废止和失效的行政规范性文件目录。

4.规范平台建设,确保及时全面。依托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专栏包括政府信息公开指南、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法定主动公开内容、政府信息公开年报和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五大板块,在网站首页位置展示,实现统一名称、统一规范,集中发布市政府及部门、乡镇街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自2020年6月中旬上线以来,发布政府信息内容更加全面,功能更加优化,格式更加规范,获取利用信息更加便捷,为政务信息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进一步夯实了平台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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