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 SXPZ-F20201211SZ
二、项目名称: 嵊州市长乐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应急处理池(2000m3/d)设施运营服务项目
三、中标(成交)信息
1.中标结果:
序号 | 中标(成交)金额(元) | 中标供应商名称 | 中标供应商地址 |
---|---|---|---|
1 | 最终报价:3793000(元) | 湖南九层台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湖南省长沙市岳麓区高新开发区麓谷大道658号湖南麓谷信息港(7002-02-01)号房 |
2.废标结果:
序号 | 标项名称 | 废标理由 | 其他事项 |
/ | / | / | / |
四、主要标的信息
1.货物类主要标的信息:
2.工程类主要标的信息:
3.服务类主要标的信息:
序号 | 标项名称 | 标的名称 | 服务范围 | 服务要求 | 服务时间 | 服务标准 |
1 | 嵊州市长乐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应急处理池(2000m3/d)设施运营服务项目 | 嵊州市长乐镇污水处理厂污水应急处理池(2000m3/d)设施运营服务项目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详见招标文件 |
五、评审专家(单一来源采购人员)名单:
赵鹰,竺春阳,马丹红
六、代理服务收费标准及金额:
1.代理服务收费标准:按照国家计委计价格[2002]1980号文、[2011]534号文规定的收费标准
2.代理服务收费金额(元):37344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各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认为该中标/成交结果和采购过程等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自本公告期限届满之日(本公告发布之日后第2个工作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或受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十五个工作日内向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投诉。质疑函范本、投诉书范本请到浙江政府采购网下载专区下载。
2.其他事项:
九、对本次公告内容提出询问、质疑、投诉,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浙江省嵊州市长乐镇人民政府
地 址:浙江省嵊州市长乐镇政立路1号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史先生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15715837632
质疑联系人:钱剑春
质疑联系方式:1375853530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绍兴平准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嵊州市三江街道官河路南333号商会大厦十四层1407室
传 真:
项目联系人(询问):孙圳
项目联系方式(询问):0575-83176688
质疑联系人:竺小霞
质疑联系方式:15215987083
3.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 称:嵊州市采购监管
地 址:浙江省绍兴市嵊州市三江街道国资综合大楼1004室
传 真:/
联系人 :张老师
监督投诉电话:0575-81397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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