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978R/2021-70878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自然资源局 | 公开日期: | 2021-12-08 15:07:16 |
不动产权利转移登记公告
编号:[2021]12号
经初步审定,嵊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转移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到我中心,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我中心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嵊州市国际会展中心南四楼行政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5-8310797
序号 | 拟登记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面积 | 用途 | 备注 |
1 | 丁亚玉 |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 | 嵊州市一景路370号 | 5.3平方米 | 住宅用地 | 因房子转让,导致房地权利人不同步 |
公告单位:嵊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12月8日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