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815U/2021-6427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发布机构: | 公开日期: | 2021-02-01 19:15:59 |
嵊州市工程渣土(泥浆)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
| ||||||||
| ||||||||
为进一步加强嵊州市工程渣土(泥浆)管理,规范工程渣土(泥浆)运输行为,维护良好的城市环境,根据《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建设部令第139号)《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绍兴市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绍兴市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嵊州市工程渣土处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和建议,请于2021年2月3日前反馈我局。 来信请寄:嵊州市官河横路6号 联系电话:0575-83021557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1年1月25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