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812B/2021-68814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发布机构: | 市府办 | 公开日期: | 2021-09-18 09:31:14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嵊政办〔2021〕100号 |
文件统一编号: | DSZD01-2021-0023 |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关于加快推进我市排水许可证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9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
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排水许可证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市城镇排水许可管理工作,保障城镇排水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和《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等有关法律、规章规定,按照《嵊州市城区“六小行业”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实施方案》(嵊政办发明电〔2021〕14号)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市“污水零直排区”创建工作相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依据
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41号)、《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令第21号)的规定,凡在全市城镇排水设施覆盖范围内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简称排水户)向城镇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应当申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
二、实施范围
嵊州市区、各乡镇建成区内向城镇排水管网及其附属设施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应当申领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老城区(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浦口街道建成区范围由建设局负责审批发放;各乡镇审批下放至属地政府,由属地政府负责审批发放,使用专用排水许可证专用章。
排水户分类
全市建成区范围内,对从事工业、建筑、餐饮、医疗等活动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活动核发排水许可证。主要分为以下几种:
(一)重点排水户,包括排放医疗机构污水的分类医疗机构、排放产业废水的厂矿企业(具体可参见生态环境分局公布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和排污许可证发放名录)以及大型建筑类和大型餐饮类、商业综合体、复杂的娱乐场所(建筑面积超过500㎡),该部分排水户需根据排水量和水质情况配置污水预处理设施,出水必须预处理达标,需提交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二)临时排水户,有临时排放污水需要的,包括建筑工地。需提交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三)一般排水户,除重点排水户、临时排水户以外的排水户。
1.一般生活污水排水户:包括小超市、服装营业店、机关事业单位等,仅有生活污水排放;要求必须严格执行雨污分流,即雨水排入市政雨水管网,生活污水(含阳台排水)排入市政污水管网。不需要提供水质、水量检测报告。
2.预处理排水户(建筑面积500㎡以下六小行业):包括餐饮、宾馆、商场、酒店、美容美发、浴场、农贸市场、从事机动车清洗等;要求除雨污分流外,必须分类配置隔油池、格栅井、沉淀池、化粪池、残渣过滤池等预处理设施,并定期清捞、达标排放。
3.一般工业、医疗类排水户:只排放生活废水的工业企业和列入重点排污单位以外的医疗机构。
四、申请资料方面
(一)重点排水户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2份)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3.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4.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按规范建设后,提供种类及数量、设施工艺图或者平面图、合同及照片等资料)。
5.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对无法提交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的,须提交由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竣工测绘评估报告)。
6.接管申请批准后,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在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拟排放污水的排水户则需要提交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7.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有关材料。
8.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9.管网维养单位出具的排水接管技术审查意见书(首次申领或排水证超期作废时提供)。
(二)临时排水户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2份)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3.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4.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按规范建设后,提供种类及数量、设施工艺图或者平面图、合同及照片等资料)。
5.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对无法提交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的,须提交由相应资质单位出具的竣工测绘评估报告)。
6.接管申请批准后,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拟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提交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7.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8.设计院联系单或设计文版中排水量内容。
(三)一般排水户
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2份)。
2.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3.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排水流向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4.法人代表身份证或委托书及经办人身份证。
5.污水管网养管单位出具的现场踏勘审查意见(现场踏勘后申请表内填写)。
6.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按规范建设后,提供种类及数量、设施工艺图或者平面图、合同及照片等资料)。
其中,一般工业、医疗类排水户需要在接管申请批准后,排水许可申请受理之日前一个月内由具有计量认证资质的水质检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水量检测报告;拟排放污水的排水户提交水质、水量预测报告。
五、审批流程
(一)老城区(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浦口街道范围内
1.申请人向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窗口提交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建设窗口接件(资料不完善的,退回重新完善后提交)。
3.现场踏勘(3个工作日内,由建设窗口通知污水管网维修养护单位<建设局市政中心、三江街道、浦口街道等>进行现场踏勘,由污水管网维养单位出具现场踏勘意见,设施设备及管网接入不完善的,要求整改到位后再次踏勘),涉及破路挖掘的另行提交申请材料,破路挖掘修复原则上由政府认可的城市道路基础设施养护单位负责实施(污水管网维养参照《关于印发嵊州市城乡供排水一体化实施意见的通知》(嵊市委办发〔2016〕114号)文件精神执行)。
4.建设窗口打证。现场踏勘符合要求后,建设窗口凭现场踏勘意见表办理排水许可证,通知申请人领取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再次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二)集镇范围内
1.申请人向属地政府便民服务中心提出申请材料或在浙江政务服务网进行网上申报,并选择结果送达方式。
2.属地政府窗口接件(资料不完善的,退回重新完善后提交)。
3.现场踏勘(3个工作日内,完成现场踏勘并出具现场踏勘意见,设施设备及管网接入不完善的,要求整改到位后再次踏勘)。
4.完成资料审核和现场验收合格后,核发排水许可证。
六、“六小行业”摸排整治发证行动
按照《嵊州市城区“六小行业”专项整治“雷霆行动”实施方案》(嵊政办发明电〔2021〕14号)工作部署,先行开展“六小行业”集中整治发证工作,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摸排梳理阶段(2021年8月-2021年8月底)
各街道要制定辖区“六小行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目标、整治措施和工作保障,成立专班,落实专门人员开展“六小行业”入户排查,摸清管网配套、排水纳管、污染治理、证照办理等情况,并登记造册,建好“一企一档”。各街道要结合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做好“六小行业”、企业内部管网摸排。
第二阶段:整治推进阶段(2021年8月底-2021年9月30底)
城投集团负责做好剡湖街道、鹿山街道区域范围内涉及“六小行业”公共区域排水管网改造;剡湖街道、鹿山街道配合做好“六小行业”内部管网同步整改工作;浦口街道、三江街道负责做好辖区范围内雨污分流改造工程,将“六小行业”污水管网接入市政污水管网。开展分类整治,按照“整治一批,关停一批,规范一批”的要求,对符合排水许可办理条件的,督促排水户申请排水许可证。
第三阶段:集中办理发证阶段(2021年10月1日-2021年10月底)
2021年9月1日至2021年10月31日申请排水许可的排水户可直接在所在街道初审,由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窗口审批办理;市建设局根据街道初审结果,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排水许可决定,排水许可证转由街道通知排水户领证。
属地街道负责审查“六小行业”排水户提交的申请材料,确保材料齐全;对符合要求的排水户申请进行收件,并进行现场踏勘;对符合办理要求的排水户,当场书面告知勘查结果,并填写现场踏勘意见,与排水户申请材料一同移交给市建设局;对不符合办理要求的排水户,告知不符合的理由、处理办法,并现场退回提交的申请材料。市建设局组织联合踏勘,成立专项行动小组(联合交通运输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生态环境分局、水投集团、城投集团、管网养护单位、属地街道等单位)现场勘查,填写联合踏勘记录表(附件2)。
其他除“六小行业”以外的排水户按照排水户分类情况提交申请材料至市政务服务中心建设窗口,按照审批流程进行排水许可证的补办工作。
七、工作职责
市建设局:负责全市排水许可证发放的指导,编制工作方案,制定排水许可证申请核发程序,指导各乡镇(街道)实施并加强监督;负责老城区(剡湖街道、鹿山街道)、三江街道、浦口街道范围内审核发证;负责破路挖掘审批;集中整治期间做好排水许可证集中办理发证工作;指导建筑工地临时排水许可证的发放工作;加强排水许可证事后监管工作,对排水户水质、水量情况委托第三方进行抽检。
市财政局:负责排水许可证发放和监管的资金保障。
市交通运输局:负责客运、运输、汽修厂等站点行业整治管理,配合做好排水许可证发放工作。
市商务局:会同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小餐饮业整治管理,配合做好排水许可证发放工作。
市卫生健康局:负责小旅社(宾馆)、理发、洗浴(足浴)等行业整治管理,配合做好排水许可证发放工作。
市市场监管局:负责“六小行业”营业执照的审批同时告知经营户办理排水许可证;依法做好无证无照经营户的相关执法工作;配合做好排水许可证发放工作。
市综合执法局:负责将排水行为监管巡查作为日常管理的重要内容,及时制止和查处排水户未取得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向城镇排水设施排放污水的行为;办理排水户不按照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证的要求排放污水的行为(吊销排水许可证的除外);及时制止和查处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的排水单位和个人,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行为。
市生态环境分局:负责洗衣行业整治管理;负责确定重点排污单位名录及做好排污许可证发放。
市政务服务中心:负责配合做好排水许可证发放工作,协调各部门审批事项办理。
市城投集团:负责剡湖街道、鹿山街道公共区域雨污分流改造和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的建设工作。
市水投集团:负责与排水户签订排水合同。
浦口街道:负责辖区内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督促排水户做好内部污水管网的改造和接入,办理排水许可证。
三江街道:负责辖区内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督促排水户做好内部污水管网的改造和接入,办理排水许可证。
剡湖街道、鹿山街道:配合做好辖区内雨污分流改造工作,督促排水户做好内部污水管网的改造和接入,办理排水许可证。
各集镇:负责辖区范围内所有排水户的摸排工作,建立“一户一档”台帐;开展宣传发动,解释办理排水许可证的流程、要求及应提交的材料,督促排水户内部管网雨污分流改造,填写相关申请资料,办理排水许可。
八、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排水许可管理部门是落实各项措施的责任部门,应加强统筹协调、行业指导,各街道作为“污水零直排区”创建的责任主体,落实人员,专职负责排水许可摸排、宣传、发动、整治工作。各乡镇参照市区排水许可证发放办法实施各建制镇建成区范围内的排水户排水许可工作。
(二)落实工作经费。排水许可管理部门向财政部门申请将排水许可办理和监管经费纳入财政预算,足额安排专项经费。
(三)强化工作保障。各部门及属地街道要进一步充实专业技术人员,加强培训,提升办证、监管能力,通过市场化招标,运用社会力量,充分发挥第三方机构作用;要落实专职人员进行现场踏勘,建设局、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局、水投集团及属地政府落实人员机构保障工作,确保发证高效开展。执法部门要加大执法力度,对在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覆盖范围内,未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污水排入城镇排水设施,或者在雨水、污水分流地区将污水排入雨水管网的行为进行查处。
本文件自2021年9月15日起施行,适用范围为本市行政区域内。
附件:1.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申请表(样表)
2.联合踏勘记录表
附件1:
申请编号: 受理编号:
申请时间: 受理时间:
污水排入排水管网
许可申请表
申请单位(章) XX单位
排 水 户 XX单位
填 表 日 期 20XX年X月X日
申 请 类 别: 首次申请〔 〕 延期申请〔 〕 变更申请〔 〕
填 写 说 明
1.本表一式两份,申请人一份,归档一份。
2.表格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也可用计算机打印,字迹工整,不得涂改,申请表封面应加盖申请单位公章。
3.本表“一、基本情况”和“二、排水户排水水质情况”的内容由排水户(申请单位)真实、准确、完整、全面地填写。“申请编号”、“申请时间”、“受理编号”、“受理时间”等内容由发证机关填写。
4.本表一律用中文填写,数字均使用阿拉伯数字。
5.本表封面的“申请类别”一栏,申请人如果是首次申请,请在“首次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由于排水口数量和位置、排水量、污染物项目或浓度等许可内容变更重新申请,请在“变更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如果是延期申请,请在“延期申请”后的方括号内打勾。“基本情况”部分“用水量”、“排水量”需提供相关依据,“污水预处理方式”如是委托处理,在相应的方框内打勾即可,如是自行处理,还需注明污水处理工艺。
6.“排水户排水水质情况”应按照由具有计量认证资格的排水监测机构出具的排水水质检测报告填写。
7.“排水管网情况”需填写所有排水口设置情况,雨水排放口不需要填写“排水量”及“有无在线监测装置及检测项目类型”项。
8.本表在填写时如需加页,一律使用A4型纸。
9.复印件需加盖公章或法人签名。
一、基本情况:
申请单位 | XX单位 | |||||||||||||||
单位地址 | XX区XX路XX号 | 邮 编 | 3100XX | |||||||||||||
社会统一信用 代码 | ||||||||||||||||
法定代表人 | 张三 | 电 话 | 870XXXXXX | 手 机 | 188XXXXX | |||||||||||
联系人 | 李四 | 电 话 | 870XXXXXX | 手 机 | 188XXXXX | |||||||||||
排水户 | □一般排水户 □重点排水户 □临时排水户 | |||||||||||||||
排水户业务类型 | ||||||||||||||||
排水户地址 | ||||||||||||||||
用水量(m3/日) | 排水量(m3/日) | |||||||||||||||
总用水量 | 其 中 自来水量 | 其 中 自备水量 | 总排水量 | 其 中 生产(含餐饮)污水量 | 其 中 生活污水量 | |||||||||||
预处理方式 (□中打“√”) | □自行处理 | 预处理 工 艺 | ||||||||||||||
□委托处理 | ||||||||||||||||
排 水 户 | 用地 面积(m2) | 总建筑面积 (m2) | 生产区面积(m2) | |||||||||||||
住宅面积(m2) | ||||||||||||||||
商业面积(m2) | ||||||||||||||||
办公楼面积(m2) | ||||||||||||||||
餐饮面积(m2) | ||||||||||||||||
主要产品或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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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原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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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生产工艺及水污染物产生流程(框图,可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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污水预处理工艺流程(框图,可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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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
水口编号 | 排水口 管径(mm) | 排水量 (m3/日) | 排 水 去 向 (道路名称) | 有无在线监测装置及检测项目类型 | ||||||||||||
排水管网平面图(在其中标出管径、标高,与城市排水设施接口位置、排水流向等,可附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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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场踏勘意见(由管网维养单位填写): | ||||||||||||||||
核查内容 | 纳入核查 | 核查意见 | ||||||||||||||
排水户排水管网是否按照图纸标注; | □是 □否 | □符合 □不符合 | ||||||||||||||
排水管沟是否有泄漏; | □是 □否 | □符合 □不符合 | ||||||||||||||
生产废水,生活污水,雨水三者是否分流; | □是 □否 | □符合 □不符合 | ||||||||||||||
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是否符合要求; | □是 □否 | □符合 □不符合 | ||||||||||||||
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和附属设施是否到位;是否正常运行; | □是 □否 | □符合 □不符合 | ||||||||||||||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检测制度是否齐全; | □是 □否 | □符合 □不符合 | ||||||||||||||
□符合规定,同意纳管 □不符合规定 经办人: 审核人: (盖章) 年 月 日 | ||||||||||||||||
备注 |
二、变更项目情况
变更项目提出日期: | ||||
变 更 原 因 | ||||
变 更 内 容 | ||||
新(减)增排水量(立方米/日) | 新增(减)排水口(个) | |||
新增有害物种类及其最高浓度 |
三、排水户排水水质情况
排水口编号 |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浓度(mg/L) | 序号 | 项目名称 | 最高浓度(mg/L) |
1 | 温度(℃) | 26 | 总铅 | ||
2 | 色度(倍) | 27 | 总镍 | ||
3 | 悬浮物 | 28 | 总铍 | ||
4 | 易沉固体(15min) | 29 | 总银 | ||
5 | 溶解性固体 | 30 | 总硒 | ||
6 | 动植物油 | 31 | 总铜 | ||
7 | 石油类 | 32 | 总锌 | ||
8 | pH值(无量纲) | 33 | 总锰 | ||
9 | 生化需氧量(BOD5) | 34 | 总铁 | ||
10 | 化学耗氧量(CODCr) | 35 | 挥发酚 | ||
11 | 氨氮 | 36 | 苯系物 | ||
12 | 总氮(以N计) | 37 | 苯胺类 | ||
13 | 总磷(以P计) | 38 | 硝基苯类 | ||
14 |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 39 | 甲醛 | ||
15 | 总氰化物 | 40 | 三氯甲烷 | ||
16 | 总余氯 | 41 | 四氯化碳 | ||
17 | 硫化物 | 42 | 三氯乙烯 | ||
18 | 氟化物 | 43 | 四氯乙烯 | ||
19 | 氯化物 | 44 | 可吸附有机卤化物(AOX,以Cl计) | ||
20 | 硫酸盐 | 45 | 有机磷农药(以P计) | ||
21 | 总汞 | 46 | 五氯酚 | ||
22 | 总镉 | ||||
23 | 总铬 | ||||
24 | 六价铬 | ||||
25 | 总砷 | ||||
备注: |
注:排水户存在多个排放口的,应按排水口序号分别填写各个排水口的水质情况,可另附纸。
第3、4、6、7、8、9、10、11、12、13、17项为必检必填项目
四、审核、审批情况:
审 核 部 门 意 见 |
经办意见:
经办人: 年 月 日 |
审核意见:
(审核部门章)
审核人: 年 月 日 | |
审 批 机 构 意 见 |
审批意见:
(审批部门章)
负责人: 年 月 日 |
备 注 |
附件2:
联合踏勘记录表
踏勘单位: 所属街道(盖章):
踏勘时间 | 月 日 时 | ||||||
交通运输局意见 | 同意 | 不同意 | 须补充相应条件后才能申办 | ||||
签字: | |||||||
卫生健康局意见 | 同意 | 不同意 | 须补充相应条件后才能申办 | ||||
签字: | |||||||
生态环境分局意见 | 同意 | 不同意 | 须补充相应条件后才能申办 | ||||
签字: | |||||||
市场监管局意见 | 同意 | 不同意 | 须补充相应条件后才能申办 | ||||
签字: | |||||||
综合执法局意见 | 同意 | 不同意 | 须补充相应条件后才能申办 | ||||
签字: | |||||||
建设局/城投集团 意见 | 同意 | 不同意 | 须补充相应条件后才能申办 | ||||
签字: | |||||||
排水公司意见 | 同意 | 不同意 | 须补充相应条件后才能申办 | ||||
签字: | |||||||
申请单位负责人 承诺 | 本人已知悉现场踏勘意见,并承诺:按照踏勘反馈要求进行施工并及时办理。
签名: |
嵊政办〔2021〕100号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全市排水许可证发放工作的实施方案》的通知.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