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09X1/2023-74858 | 主题分类: | |
发布机构: | 市教体局 | 公开日期: | 2023-03-31 10:34:36 |
一、入学对象
拟就读我市义务教育段学校的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外省或本省外县(市、区),随父母到流入地(同住)并在校接受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具体分三类对象:
(一)有房产。父母或本人在城区内有产权房的新生。2018年6月30日及以前取得房产所有权证的为老三类;2018年6月30日以后取得房产所有权证的为新三类。有关房产的要求详见《嵊州市2023年城区初中小学招生方案》。
(二)有居住证和社保。父母或本人无城区产权房,但家庭生活基础在城区,符合以下“三个条件”:本人或父母一方持有嵊州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父母双方或一方与用工单位签订了一年及以上劳动合同或取得营业执照满一年;父母双方或一方在本市缴纳养老保险金一年及以上。相当于城区招生方案中的“四类生”
(三)有居住证。本人或父母一方持有嵊州市公安局核发的有效期内的《浙江省居住证》。
二、新生报名时间
随迁子女试报名:4月15日—20日
老三类新生:6月10日——7月1日
新三类新生:7月10日——7月16日
第四类新生:7月20日后
其他随迁子女:7月23日后
三、报名办法
我市实行“招生安”同步网上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报名网站:“浙里办”中搜索“招生安”,办事地点选“嵊州市”。网上报名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逾期不再受理.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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