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730919932L/2024-107268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其他 |
发布机构: | 办公室 | 公开日期: | 2024-11-20 10:13:24 |
马苏亚委员:
十分感谢你对民政养老服务工作的支持。您在市政协十六届三次会议上提出《关于乡镇(街道)特困供养机构运营费合理使用的建议》的第194号提案,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含以公建民营、委托管理等方式运营的供养机构,以下简称“供养机构”)是提供基本社会服务的重要载体,在养老服务发展中发挥着重要的兜底保障作用。你所提到的内容不仅涉及资金使用而且还涉及特困供养机构的居住环境,服务质量,老年人生活质量等多个方面。为了加强特困供养机构的管理,提升服务质量,保障特困供养对象的基本生活权益,我局主要采取以下几个方面措施:
(一)制定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
2023年,我局印发了《嵊州市特困供养机构管理问题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嵊民字〔2023〕12号)文件,专项治理成效显著,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水平得到较大提升;2024年根据省、市各级文件精神,我局又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民政领域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的通知》(嵊民字〔2024〕23号)和《嵊州市开展特困供养机构管理服务落实不到位问题集中整治工作方案》等文件,为加速完善基本养老服务体系,保障集中供养特困人员的合法权益,明确了特困供养机构管理在资金使用、服务质量、生活质量等方面的整治重点。
(二)健全兜底机制及经费使用
我们高度重视特困供养机构的兜底保障工作,2022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集中供养特困对象救助经费使用的通知》(嵊民事〔2022〕48号)和2023年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特困人员供养服务机构管理工作的指导意见》等文件。同时,督促各乡镇(街道)严格履行属地职责,对设立的供养服务机构运转经费、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所需资金列入预算,尤其对于上缴的公建民营运营费主要用于供养机构硬件设施设备提升,严格规范资金使用流程,确保专款专用。
(三)改善老人居住环境方面
我们将整治特困供养机构居住环境建设,按照您的建议,有序推进特困老人居住环境的改善工作。根据属地乡镇(街道)和公建民营第三方服务机构权责,督促落实定期更新床、衣柜、窗帘等生活用品,及时添置新的家电,保障老人生活的舒适与便利。同时,加强对基础设施配套的修缮维护,确保消防设施、电梯等正常运行,为老人提供安全、舒适的居住环境。
(四)培育发展养老服务专业团队
为加强养老服务专业团队建设,2023年我局印发了《关于发放养老护理员特殊岗位津贴的实施细则》(嵊民事〔2023〕12号)文件,进一步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了护理人员待遇,吸引更多年轻的持证护理人员加入。同时,我们定期组织专业技能培训和外出学习活动,截止目前,我市共有持证养老护理员770人,今年新增64人;开展了养老人才定向培育行动,已派第一批次共3人到知名企业物产中大金石集团为期3个月的挂职进修。不断提升养老机构管理及从业人员的业务能力。
(五)提升老人生活质量方面
在提升老人生活质量方面,我们将着重从以下几个方面努力。一是优化老人就餐服务,丰富餐品种类,提高餐标要求,满足老年人的口味需求。二是加强老年人生活照料和医疗保健服务,提供更多适合老年人使用的用品。三是积极引入公益社会组织和爱心团队,制定全年文娱活动计划,以低偿补助的形式丰富老人的精神文化生活,让老人切实感受到老有所乐、老有所养、老有所依。
关于您提出的几点建议,我们将继续完善措施,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十分感谢您对民政养老服务工作的支持与帮助。
主办单位:民政局(社福科)联系人:梁 峰:83265025
嵊州市民政局
2024年5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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