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742010670P/2025-103697 | 主题分类: | 政务公开 |
发布机构: | 嵊州市三江街道办事处 | 公开日期: | 2025-04-25 14:29:06 |
为充分了解社会各界对“嵊州市下元塘老旧小区邻里中心项目房屋征收”的意见建议,更好地做好社会风险评估工作,根据《中共浙江省委办公厅 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委办发〔2019〕53号)及《中共绍兴市委办公室 绍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绍兴市重大决策社会风险评估实施细则>的通知》(绍市委办发〔2020〕1号)的规定,对该决策事项进行社会风险评估公示,广泛征求公众意见。
一、决策事项概要
决策事项名称:嵊州市下元塘老旧小区邻里中心项目房屋征收
决策事项概况:因剡溪南侧(东桥-上三高速)邻里中心项目建设需要,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浙江省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有关规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拟对项目规划红线范围内的房屋实施征收。拟征收范围:剡溪南侧(东桥-上三高速)(具体以建筑征收红线为准)。
二、项目单位
单位名称:嵊州市三江街道办事处
单位地址:嵊州市嵊州大道南1001号
三、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及联系方式
单位名称:浙江宏正风险评估咨询有限公司
单位地址:浙江省绍兴市上虞区百官街道锦瑞大厦1710室
联系人/联系电话:王女士/13606556561
电子邮箱:525533722@qq.com
四、社会风险评估的工作程序及主要工作内容
(1)收集地块前期相关资料、文件,研究相关法律法规及规划要求。
(2)前往所在地调研,开展问卷调查及公示工作,初步识别决策事项可能存在的风险点。
(3)收集整理公众参与过程中得到的意见或建议,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化解措施。
(4)编制社会风险评估报告,并邀请专家进行评审。
(5)确定风险等级,上报备案。
五、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主要征求公众对本决策事项的态度(是否支持本决策事项)、决策事项对其日常生活的影响等、合理的利益诉求以及对本决策事项的意见建议和要求。
六、公众意见反馈方式
公示期间,公众可通过书面意见、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与项目单位或社会风险评估单位联系,表达对本决策事项风险评估工作的意见和建议。社会风险评估单位将在本决策事项《社会风险评估报告》中真实记录公众的意见和建议,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项目单位和有关部门反映。
公示有效期:自公示之日起七个自然日。
[注]:请公众在发表意见的同时尽量提供详尽的联系方式。
嵊州市三江街道办事处
公告发布时间:2025年4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