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承诺
1、外商投资项目审批确定专人负责和职责代理人,实施A、B角制度。
2、城建规划管理部门对外商投资项目“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选址意见书”、“建设工程规划许可
证”的审批和发放,在20个工作日内完成。
3、国土管理部门办理外商投资项目用地,土地出让金缴清、提供资料齐全的,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办理土
地使用证。
4、环保部门对中、小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的批复,在7个工作日内完成。
5、外汇管理和税务部门的登记、发证,提供资料齐全的,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6、供水、供热部门受理申请,条件具备的,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审批;供电部门受理申请,低压用电在7个
工作日内、高压用电在20个工作日内答复供电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