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受理机构
办公室
办事类别
气候可行性论证及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资料的核准
办事事项
气候可行性论证及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资料的核准
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作出决定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34条
承诺办理期限
3天
办理条件
气候可行性论证应有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大气环境评价的气象资料必须经其审查
数量
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1
、项目批准书
2
、要求批复气候可行性论证的报告
3
、专家评审意见书
4
、气候可行性论证研究报告书
5
、基本气象资料来源证书
6
、提供基本气象资料单位的初审意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申请书示范文本公示地点
样表示例
【
打印
】【
关闭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