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网上办事 -> 办事指南
 
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受理机构
办公室
办事类别
气候可行性论证及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资料的核准

办事事项

气候可行性论证及大气环境影响评价气象资料的核准
办事程序
受理→审查→作出决定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气象法》第34条
承诺办理期限
3天
办理条件
气候可行性论证应有各级气象主管机构组织,大气环境评价的气象资料必须经其审查
数量
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1、项目批准书2、要求批复气候可行性论证的报告 3、专家评审意见书

4、气候可行性论证研究报告书   5、基本气象资料来源证书 6、提供基本气象资料单位的初审意见书

收费标准及依据
不收费
申请书示范文本公示地点

样表示例
 
打印】【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