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权限内外商投资项目核准
受理机构
办公室
办事类别
水路运输(服务)业开业、停业、注销许可

办事事项

水路运输(服务)业开业、停业、注销许可
办事程序
受理→踏勘→审核—作出决定、上报
办理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8、15条,《浙江省水路运输管理条例》第13、19条
承诺办理期限
5天
办理条件
数量
需提交的材料目录

申报材料:

1、开业申请书;2、可行性研究报告;3、企业章程、企业安全管理制度;4、负责人和主要管理、业务人员的身份、学历证明(或从业资格证书)、适任证书以及劳动合同;5、资信证明、出资情况;6、有关船舶证书;7、固定办公场所证明;8责任保险证明;9、其他有关资料。

收费标准及依据
浙价收费证046号
申请书示范文本公示地点

样表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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