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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参加全市经济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08-09-12 10:22:50    作 者:      来 源:  

 

 

州市第二次经济查

文件

 领导小组办公

 

 

 

嵊经普办〔20086

 

 


关于参加全市经济普查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经普办、市经济开发区经普办:

根据第二次经济普查的总体部署,定于92325日在浦口街道进行经济普查试点。现将各乡镇、街道及经济开发区参加试点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三江街道、鹿山街道、剡湖街道各3名业务骨干;开发区、五大集镇、浦口街道各2名业务骨干;其他乡镇各1名业务骨干。

二、报到时间:923日上午830

三、报到地点:市委党校。

这次试点时间较长,请参加人员安排好工作,全程参加试点各项工作。请各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经济普查办公室于917日前将参加试点人员名单上报市经普办综合组(传真:83608866)。

 

二○○八年九月十二日

 

 

 

 

 

 

 

 

 

 

 

 

 

 

 

主题词:经济普查  试点  通知

抄送:绍兴市经普办、市府办



附件: 关于召开全市经济普查试点动员会议的通知.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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