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8〕131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嵊州市盘活存量土地推进节约
集约用地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中央、省、绍兴市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用地的政策意见,充分挖掘土地潜力,进一步解决建设用地转而未供、粗放利用、闲置等问题,力求建设用地利用效益最大化。现根据《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切实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的若干意见》(嵊政〔2008〕31号)的有关规定和我市建设用地利用现状,就盘活存量土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的根本要求,围绕“工业强市、和谐惠民”的工作主线,贯彻市委市政府“创业实干强基础、创新发展求突破”和加快建设先进制造业基地的决策部署,充分发挥市场机制和政策推动作用,坚持“节约、集约、高效、挖潜”的基本原则,以优化土地资源利用方式和提高土地资源利用质量为核心,加快结构调整、产业升级和经济发展方式的转变,促进工业投资平稳合理增长,实现全市工业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二、工作目标
(一)加大融资抵押土地政策处理力度,确保如期完成净地交付任务;(二)加快已农转用未供土地的供地速度,争取到10月底前完成全年供地计划;(三)进一步完善已供项目用地复核验收制度,健全“以亩产论英雄”的考核机制,加大亩均投入、产出和税收贡献考评力度;(四)积极探索闲置土地的处置方式,现有闲置土地得到依法处置,并初步建立依法处置闲置土地的有效工作机制;(五)加快推进项目落地,组织实施一批以技术改造和自主创新为主的“节地型”工业投资项目,鼓励存量土地技改和零增地技改,进一步提高集约用地水平和土地利用效率,努力提升我市优势产业竞争能力。
三、主要任务
(一)融资抵押土地净地交付。(2个月。8月25日至10月25日)
目前,融资抵押土地开发区1878亩,城南新区990亩,三江街道365亩,合计3233亩。经济开发区、城南新区和三江街道,要按照建设时序拟订净地交付计划(包括交地时间、资金运作、融资注销等内容),突出重点、狠抓落实,加快政策处理,着力解决因地上物政策处理没有到位等原因造成融资抵押土地交地难的问题,确保按时完成净地交付任务。根据市重点工程建设进度,集中两个月时间,重点解决城南西区A、B、C地块及经济开发区列入年度经营性土地出让计划的3宗211亩土地的净地交付与融资注销。详见融资抵押土地净地交付任务分解表(附表一)。
(二)已农转用土地的具体项目供地。(3个月。7月25日至10月25日)
嵊政批〔2008〕40号文件明确全年计划供应各类建设用地3301.45亩,其中工业用地3037.86亩,其他用地263.59亩。到目前为止,供地速度缓慢,影响了对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用地的有效保障。针对工业用地供应速度缓慢的实际,经济开发区和各乡镇(街道)要着力解决征地补偿资金支付、地上物处置和项目落地等问题,切实加快供应速度,力争在10月底前完成全年工业用地供地任务。详见已农转用未供工业用地供应任务分解表(附表二)。
(三)已供项目用地复核验收。(2个月。7月25日至9月25日)
对2007年1月以来,所有签订《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补充协议》的用地项目,特别是对2007年“百日攻坚”活动中,根据市政府确认的招商引资项目及企业承诺办理的工业用地协议出让项目,抓紧按合同及补充协议约定的内容进行复核验收,并按照复核验收结果落实相关违约责任。详见已供项目用地复核验收任务分解表(附表三)。
(四)闲置土地处置。(5个月。7月25日至12月25日)
闲置土地处置方式分司法程序回收和政府无偿回收两种。经济开发区和各工业功能区要进行一次认真摸排,确定闲置土地处置的数量和方式,认真做好此项工作。
四、工作计划
具体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宣传发动阶段(7月25日左右):分级召开盘活存量土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各项工作任务,做到宣传发动到位,任务、责任落实到位,人员组织到位。
(二)实施阶段(7月25日?12月25日):由各相关责任单位根据不同的工作任务,组织实施。
(三)总结阶段(年底前):做好完善工作和经验总结。
五、奖励措施
(一)对按时完成供地任务的经济开发区和乡镇(街道)给予2000元/亩工作经费的奖励。上年度供地率超过80%和当年供地率超过50%以上部分再给予1000元/亩工作经费的奖励。
(二)对按时收回闲置土地和低效土地的,对责任单位给予5000元/亩工作经费的奖励。
(三)对按时完成融资土地净地交付任务的,对责任单位给予5000元/亩工作经费的奖励。
(四)凡已缴清全部地价款且已依法办理供地手续,主动退让用地面积在5亩及以上的,涉及退地部分的已缴土地款予以全额退还,退还土地款给予贴息补偿,贴息额按退还土地款贷款基准利率150%计算(从最迟缴纳的一笔土地款起至存量土地收回协议签订之日止),在此基础上再给予3万元/亩的奖励。
六、组织领导:
(一)市政府成立盘活存量土地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领导小组(见嵊政办〔2008〕83号)。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和五个专业组:
(1)办公室设在国土局,主任:刘雅莉,成员:钱正永、商彩霞。
(2)资金调度组由财政局、融资办等有关人员组成。组长:茹万红,成员:田震、马红英。
(3)政策处理组分别设在工作任务所在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城南新区。组长:所在地主要行政负责人,成员:所在地相关工作人员。
(4)已供项目用地复核验收组。组长由赵仕明担任,成员由施利军、王晓均、黄开章、汪国强、竹建国、王凯军、俞约风、宋建平、钱良洪和所属乡镇(街道)、开发委、城南管委会有关人员。
(5)维稳保障组由公安局、法院和所属乡镇(街道、经济开发区、城南新区)有关人员组成。组长:马亦忠,成员:王亚芳、庞伟、所在地分管领导。
(6)土地审批组由国土局、建设局、发改局、经贸局、外经贸局、环保局等有关人员组成。组长:刘雅莉,成员:黄建良、商彩霞、尹宗法、马夏军、王海慧、施利军、黄开章、汪国强、竹建国。
(二)盘活存量土地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工作,在市政府盘活存量土地推进节约集约利用土地领导小组的领导下,以经济开发区、城南新区、乡镇(街道)、相关部门为单位组织实施。
二○○八年七月二十八日
主题词:土地 盘活 方案 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