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8〕133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市质监局关于深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全过程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嵊州市质监局关于深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全过程监管工作的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质量认证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政协办。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