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文件

 

嵊政办〔2008〕133号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转发

市质监局关于深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

全过程监管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有关部门: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嵊州市质监局关于深入实施强制性产品认证全过程监管工作的方案》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二○○八年八月四日

 

 

主题词:经济管理  质量认证  方案  通知


  抄送:市委办,市人大办、政协办。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08年8月4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