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人力社保局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开报告
发布时间:2021-01-15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国务院令711号)和《国务院办公厅政府信息与政务公开办公室关于工作年度报告有关事项的通知》(国办公开函〔2019〕60号)要求,由嵊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编制,由2020年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等6部分组成。本年度报告中使用数据统计期限为2020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总体情况

2020年,我单位按照市委市政府统一安排部署和要求,深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规范政务公开内容,创新政务公开形式,突出政务公开重点,密切与人民群众联系,加强民主监督,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现将2020年政务公开工作总结如下:

1、强化政府信息管理。及时做好相关政务平台的信息更新、维护,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确保政务公开的时效性。做好政策文件关联阅读工作,实现政策性文件和解读材料相互关联,方便群众查询、阅读。不断畅通和拓宽依申请公开受理渠道,规范依申请公开办理答复等。

2、拓展公开渠道广度。坚持拓宽公开渠道,创新公开形式,及时准确全面的公开政府信息。一是及时更新嵊州市政府信息公开网、嵊州市人才网等网站以及爱嵊州人社版块的相应栏目内容。二是通过《浙江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机关刊物、《绍兴日报》、《绍兴晚报》、《今日嵊州》等社会媒体宣传报道全市人力社保工作。2020年,本局通过嵊州市人民政府网站常态化发布通知公告、政务信息等公开信息150余条;通过爱嵊州APP人社版块向全市人民推送与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信息250余条;通过嵊州人才网官方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平台及时发布高校毕业生、退役军人、城镇就业困难人员等群体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和就业供求信息。 

3、规范信息公开内容。按照《新条例》等相关要求,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及个人隐私等不宜公开的信息外,围绕社会关注、群众关切的重大事项,主动公开就业创业、人事人才、社会保障、劳动关系等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接受群众监督。重点抓好民生领域信息公开,主要包括就业、社保、人事、人才、技能培训等方面的重要内容事项,自觉接受社会和群众的监督。

4、深化互动平台建设。开设“社保意见箱”,24小时接受群众意见建议。日常组织人力社保青动力前往乡镇、街道开展政策法规宣传,宣传人力社保相关业务知识,为群众提供家门口的业务办理、咨询服务。

5、提升解读质量水平。运用表格、图解、视频等基层群众喜闻乐见的宣传方式,让群众“听得懂”“信得过”。

6、强化监督保障。监督检查实行日常检查与重点抽查相结合方法。日常监督检查随机进行,由局办公室牵头对各科室(单位)信息公开情况进行集中检查,重点抽查局门户网站信息公开情况。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0)新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84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2

行政强制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元)

政府集中采购

22

1008480.18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0)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二、上年(2019)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2.重复申请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六)其他处理








(七)总计








四、结转下年度(2021)继续办理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0年,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相比与时俱进的工作要求和群众期待仍有一定差距,存在问题和不足主要表现在:公开形式还有待创新;公开质量还有待提升;公开内容还有待规范。

2021年,我局将继续着力抓好民生服务类信息的公开,以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工作为重点,全面、及时、准确地加以公开。

一是加强局信息公开负责部门与机关内部各科室之间联系,及时将各科室生成的信息发布到网上,尽量做到信息生成与发布保持同步;

二是进一步解放思想,扩大信息公开的范围,确保该公开内容全部公开;

三是注意借鉴兄弟机关单位的好做法,收集新情况,总结新经验;

四是认真履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各项职责,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为广大社会公众服务。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