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度嵊州市公安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2-18

一、概述

2019年以来,嵊州市公安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区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文件精神,以政务公开促改革举措落实,明确公开重点,细化公开内容,增强公开实效,不断提升公安机关政务服务透明度、执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2019年共主动公开各类政务信息2712条,其中政策文件5条,财政预决算信息5条,依托浙江省政务服务网公开行政执法类信息2681条,通过嵊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发布动态信息17条,计划总结1条,通知通告2条。

(一)细化工作部署,不断完善组织机构。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建立了由局一把手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所队科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局政府信息公开领导小组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及时贴条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做到工作机构常设,工作人员到位,工作运行高效。局务会议定期听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汇报,坚持与其他工作同布置、同检查、同落实。

(二)健全公开制度,不断促进工作规范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了局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对公开范围、程序、时限等进行了明确规定。认真落实政府信息公开专(兼)职联络员制度,积极组织参加各级相关培训,规范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按照相关制度,认真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的把关审核工作。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相关制度,为本部门政府信息公开的准确性、权威性、完整性和时效性提供了制度保障。

(三)主动接受监督,大力深化政务公开建设。继续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建设,积极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根据条例有关要求,对主动公开的信息范围、内容、查询方法以及对申请公开的申请步骤、申请处理程序等作了明确规定和详细说明,进一步规范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二、政府信息公开情况

(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我局在郑州政务信息网上主动公开的内容主要有以下几大类型:机构信息、政策文件、政务动态、计划总结、通知公告、财政信息等。2019年,我局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上主动公开各类政府信息31条,涉及影响公众人生和财产安全的重大警方提示,涉及公共管理的治安、出入境、消防等管理措施及便民服务措施等信息资源,其中全文电子化达100%。

(二)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坚持多渠道、多形式开展政务公开工作,从方便群众了解信息、办理业务和有利于监督出发,在充分利用现有渠道的基础上,丰富公开形式,创新公开载体,努力使政务公开工作以更加生动直观的宅体形式展现出来。

一是加大网络渠道公开力度。依托“嵊州警方”微信公众号等,及时向广大服务对象公开各项政策法规,工作动态,服务内容,服务承诺等政府信息,进一步完善公安门户网站的各项网上服务查询功能,提高群众信息搜索的便捷性。

二是加强与媒体的合作交流,深化与电视、广播、报社等媒体的合作交流,通过《人民日报》、《浙江新闻》、中央电视台、浙江卫视等,加大公安工作日常报道频率,加强宣传成效。通过多渠道宣传,我市公安工作的公开力度大大增强,服务群众也更加便捷高效。

三是积极开展各项民生活动。举办“你我同心,反诈同行”走进嵊州大型晚会2场,建成反诈主题,安防体验馆,近期组织企事业单位、学校、企业等集体参观体验,电诈案件升幅远低于全市平均数;深入推进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大会战,完成2条主干道提速、5处堵点改造、2处路口渠化,道路,秩序明显改善。

三、服务保障情况

(一)优化信息公开环境。我局每月开展“五进”送平安系列宣传活动,村(社区)的宣传栏、黑板报或文化大礼堂中张贴反诈、禁毒、交通安全等宣传内容。同时在主要道路悬挂反诈宣传横幅,银行、商场等LED显示屏、村级喇叭播放反诈宣传,切实提高民众的安全防范意识

(二)简化服务流程提升效率。深化“最多跑一次”改革,建立“一告知、二登记、三回访”窗口工作机制,实现222个事项“一次办”、121事项“全城办”、131个事项“一证办”、117个事项“移动办”,【跑一次实现率始终排名全市前列;延伸服务触角,建成社区(村)、企业公安代办点56个,组建108人代办员队伍,组建背包警务服务队17支,配备110只警务背包,已累计上门服务197次。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

(三)注重实效优化营商环境。深化金融领域风险防范,排查并管控高危企业8家,打处10家,有效防止涉企风险扩散传导;出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12项措施》,与重点企业建立”点对点“联系机制,建成本地警企联络室6个,在云南昆明建成嵊州商会警企联络室;侦办侵犯知识产权案件4起,”逃废债“案件11起,涉企型经济案件12起,为企业挽回经济损失486 9万元。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全年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

五、存在问题

(一)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内容质量和形式有待加强。

(二)工作程序规范有待优化完善。

(三)工作人员专业能力和信息应用水平有待提升。

六、改进措施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增强各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提高工作的自觉性和主动意识,不断提升工作规范化水平。

二是健全保密审查机制和规范,细化明确不予公开的范围,不断健全和完善队伍激励保障机制。

三是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积极探索公众参与新模式,密切关注重大社会舆论动态,传递社会正能量,回应社会新期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