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局]2012年嵊州市建设局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发布时间:2015-08-27

2012年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3年3月5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要求,由嵊州市建设局编制的2012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以及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市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szzj.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 嵊州市建设局   电话:0575-83108385

一、概  述

2012年我局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我局自2008年5月1日起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配备了1名全职工作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截至2012年底,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为确保工作的顺利推进,我局专门成立了由局长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科室、局属单位负责人为组员的政务信息领导小组;定期召开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招聘了相关专业的专职工作人员一名,并进行了培训,开展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从而确保了此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为以后进一步建好政务信息网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本局到2012年底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29条,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政策文件类的信息14条,占总体的比例为10.8%。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

本局2012年度共受理信息公开申请0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局2012年度共接受市民咨询114次,其中咨询电话接听78次,当面咨询接待28 次,网上咨询8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本局2012年度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0件。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

为了配合政务信息公开的需要,目前我局配备了1名专职人员,2名兼职工作人员,以负责政府信息的日常工作。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

2012年度更新维护等花费23000元。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

本年度我局并没有发生关于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没有发生相关费用。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根据相关规定,2012年全年我局对前来政务信息查询的查阅者并未收取任何费用,因此没有发生相关的费用。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虽然我局在建设政务信息网上做了一些工作,并建立了嵊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网站,政务信息网上公开执行情况也有了较大改善,但我们认为仍然存在许多不足之处,主要表现在:一是网站信息量偏少,离上级要求还有很大的差距;二是信息更新不及时,网站建设队伍建设有待进一步加强;三是网页形式内容不够活,形式单一,特别是动画、视频、图文混排等形式不多;四是部分栏目建设仍不够完善,网站的综合服务水平还不够成熟。

改进措施主要有:(一)加强信息化管理队伍建设。根据考评要求,加大协调力度,培训提高工作人员业务水平,同时建立一支信息工作采集队伍,为网站提供各种信息资源。(二)进一步明确网站定位。把服务基层群众作为评价网站信息化工作的主要标准。用信息化手段整合资源,重点在使用上下功夫,加大动画、视频类信息更新维护力度,通过邀请专业人员制作与维护,提高网站建设水平。(三)加大网站信息考核力度。由局分管领导负责,对信息维护和信息提供定期进行检查督促,及时发现解决网络信息公布出现的问题。同时,在硬件配置、服务功能、网络延伸、信息资源开发等方面不断完善,提高网站建设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