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嵊州市应急管理局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2-01-12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结合嵊州市应急管理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1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聚焦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等重点领域,抓好安全生产培训、事故调查报告、自然灾害预警、防治、救援和灾后救助等信息的公开,围绕行政权力事项抓好行政许可等信息的公开,切实提升主动公开实效。2021年通过市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信息103条。

(二)抓好工作落实,加强信息管理。指定专人负责信息公开工作,明确处室职责和工作任务,全面推动责任落实、工作落地。严格执行信息公开审查要求,严格落实发布前审核、发布后更新及信息有效性管理。定期开展自查并落实整改,切实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标准化、规范化。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2021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平台建设方面。利用网站及时公布相关信息,注重用好新媒体,通过“嵊州应急管理”微信号推送信息300余期600余条,“嵊州应急管理微博”发布信息1100余条。开展“5·12防灾减灾日”、“安全生产月”、“国际减灾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切实加强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宣传。

(五) 监督保障方面。根据市政府统一部署,及时更新完善对外公开投诉举报方式,全年未收到相关投诉举报。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
制发件数

本年(2021)
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1

0

1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16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06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1)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1)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00000

0

二、上年(2020)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该数据应与2020年度报告中第四项相等)

00000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0000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0000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0000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0000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0000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0000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0000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0000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0000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0000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0000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0000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0000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00000

0

2.重复申请

00000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0000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0000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0000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00000

0

3.其他

000000

0

(七)总计

000000

0

四、结转下年度(2022)继续办理

00000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
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
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
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
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000

0

0000

0

000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2021年,嵊州市应急管理局深化落实“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加大主动公开力度,强化主动公开深度,优化公开方式,拓展公开渠道,做到应公开的尽公开,但仍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政务公开实效有待进一步增强,创新意识不够强,主动公开方面信息发布、政策解读等质量和形式还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政务公开能力建设有待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存在人手不足的问题。同时越来越高的工作要求对工作人员专业水平和能力的要求也越来越高,需要进一步加强学习和培训。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本年度没有需要收费的信息公开申请件,故没有发出收费通知,也无实际收费。本年度无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