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02

2018年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19年2月12日)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由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政府信息公开的收费及减免情况、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18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一、概述

我局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和省、绍兴市等相关文件精神,细化信息公开工作任务,完善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体系,加大公开力度,加强政策解读回应,将强正面宣传,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是落实专人做好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建设和维护工作。对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凡属于主动公开的信息,及时通过嵊州市政府门户网站全文公布。

二是加强办公室工作人员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政策法规和保密守则的学习。确保公文属性分类正确,保密责任落实到位。同时,定期开展对本单位信息公开的保密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三是拓宽信息公开渠道。与嵊州本地官方媒体做好联系工作以外,利用微信公众号、江南论坛、嵊州108社区、本豆网等本地媒体的官方账号,及时公布工作信息,回应群众需求。

  二、政府信息公开网公布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共公开信息172条,其中动态新闻166条,机构设置17条、预决算等其他信息8条。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2018年我局未收到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四、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2018年度我局未发生因政府信息公开事务引起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和申诉,因执法业务引起行政复议2起,维持具体行政行为2起,未开庭审理。

  五、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我局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全职人员1人,兼职人员3人。2018年度我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共投入费用1万元,主要用于电脑、扫描仪等设施设备的添置。2018年度我局产生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3笔,共计3.4万元。2018年度我局没有向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收取与政府信息公开有关的任何费用。

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一是决策公开工作环节有待进一步提高,及时做好网上办案系统的案件上传工作,使相关行政决策内容门、决策时间和是否听证等能实时公开。

二是进一步丰富政策解读模式,逐步增加音频、视频、动漫、新闻发布解读、在线访谈等解读形式,增强公众对政策的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