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201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1-21

2019年,我局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指导下,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等文件要求,认真组织、狠抓落实,及时制定了信息公开指南和信息公开目录,切实做好网上信息公开,兼顾网络、宣传栏、电话通知、实地走访等多种形式,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现将我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条例》,加强我局政务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局办公室为信息公开的牵头部门,负责信息公开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网上公开信息的编辑发布工作,及与各乡镇、街道服务站的信息联络工作。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汇总

按照要求,主动在市政府网站公开各类信息6条。结合机构组建工作,对我局的领导班子分工、内设机构职责、下属机构职责进行明确,共公开机构信息5条,其中领导信息4条、内设机构及下属机构1条;工作信息中通知公告1条。

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条。

主动处理对外管理事项14大类,共计2.5万人次。行政给付方面7件,其中部分农村籍退役士兵认定及老年生活补助给付约2.4万人次,自主就业退役士官一次性经济补助给付307人次,退役士兵待安排工作期间生活费给付21人次,部分抚恤补助对象住院费用的医疗补助给付1人次,军人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给付1人次,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一次性抚恤金的给付2人次,退出现役的分散安置的一级至四级残疾军人护理费的给付5人次;行政确认方面3件,其中退役报到265人次,省本级营以下军转干部网上报名选岗9人次,伤残等级评定1人次;公共服务方面中“三属”优待证办理(病故军人遗属)1件;其他行政权力方面2件,其中符合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复员干部、伤病残士兵接收安置33人次,带病回乡退伍军人认定2人次。

以上公开的政府信息中均不涉及收费及减免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和不予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2019年度未收到要求公开政府信息的申请。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复议、提起行政诉讼的情况

2019年度未发生针对本部门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件、行政诉讼案件和有关的申诉案。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措施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2019年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方面主要存在的问题:一是信息公开的形式需要更多样化,未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同步公布和及时更新,使得退役军人以外的部分群众难以了解我局工作情况,也造成了“雁过未留痕”的后果;二是因难以平衡涉密性和公开要求导致信息更新不够及时,内容不够完善。

(二)改进措施

一是提高认识,切实加强对《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学习宣传。继续将政务公开作为本局的工作重要内容,认真抓好抓落实,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不断增强做好政务公开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二是集思广益,拓展公开形式。目前公开方式仍以公告、电话联系等传统方式为主,未在政府信息公开门户网站同步公布和及时更新,使得退役军人以外的部分群众难以了解我局工作情况,也造成了“雁过未留痕”的后果。下一步将拓展更多公开形式如门户网站及时公告、联动新闻媒体发布等,做到信息传达多样化。

三是平衡涉密性和公开要求,使信息得到及时更新、内容更加完善。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做好公开和不予公开两类信息的界定,既要把能公开的全部公开,又要把应予保密的严格保密。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等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公开内容做到真实、具体、全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