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2010年嵊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报
发布时间:2015-08-20

2010年嵊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

年度报告

(2011年3月28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的2009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网站(http://www.szzj.gov.cn/)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0575—83032224。

一、概  述

我市始终把贯彻落实好《条例》作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进一步深化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公开内容进一步拓展,公开形式不断规范,公开制度得到较好执行,全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果。截至2010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现将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1.严格把关,建设规范化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市注重发挥中国嵊州门户网站的平台优势,并将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发布渠道的畅通,在嵊州政府门户网站上完善了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置,分为“信息公开目录”、“信息公开指南”、“信息公开制度”、“意见箱”、“依申请公开”、“依申请公开流程”等6大栏目,并由市政府信息中心负责管理。我市各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建设在市政府的专栏中,公开的政府信息数量已初具规模。经过不断完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建设和目录编制基本符合上级要求,公开内容日趋丰富,并坚持做到及时更新。

2.形式多样,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我市实行统一的政府信息公开网站平台。统一使用网上信息公开系统软件,对公开的政府信息进行分散维护、集中备份。各单位主动公开的信息可以实现网上及时查询;也可以通过网络平台实现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全市在市档案局,市图书馆、市行政审批中心设立了电子触摸屏,方便群众查询政府信息。在政府信息公开的形式上,我市利用政府信息公开栏、电子显示屏、各种新闻媒体等公开形式,拓宽政府信息公开方式和途径,力求公开对象能通过各种途径获得信息。

3.严格要求,规范政府信息公开内容。我们根据《条例》和绍兴市相关文件精神,开展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问题,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公布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时补充不完整的信息,更新信息公开内容。下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乡镇、街道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就深化乡镇、街道政务公开工作,深入推进政府信息工作提出了要求,通过各单位的共同努力,全市信息公开更加规范,内容更加丰富。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市到2010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10767条,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政策文件类的信息1608条,占总体的比例为   14.9%。

本年度总共栏目数为42个(二级目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市2010年度受理信息公开申请3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我市2010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65601次,其中电话咨询37379 次,当面咨询26170次,网上咨询(政务意见箱)1529次(其中15天内回复的有1529 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市2010年度没有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案。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1.工作人员情况(全职人员为20人,主要为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兼职人员156人)。

2.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主要是软件的开发及办公设备的购置)。

3.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4.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10年,我市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深入开展,但对照《条例》和上级要求,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有时不够准确,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二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形式还有待拓宽和创新,主动公开的信息类别不够全面;三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以解决,努力把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一是加强领导。充分认识推行政府信息公开的重要性,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履行好自己的职责。各单位主要领导亲自过问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随时掌握政府信息公开状态,及时督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二是及时更新政府信息。各单位严格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要求,做好政府信息公开、更新工作,确保政府信息自生成或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和更新。三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各单位要及时受理,认真进行登记、编号,并答复申请人。

八、附表

1.主动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主动公开信息总数

10767

其中.政策文件类信息

1608

本年度全文电子化的主动公开信息数

10767

本年度总共栏目数(二级目录)

42

2.依申请公开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申请总数

3

本年度对申请的答复总数

3

其中:同意公开

2

同意部分公开

0

不予公开

1

其中:1.信息不存在

0

2.非本部门掌握

0

3.申请内容不明确

0

4.《条例》第8、14条规定

0

5.其他原因

1

3.咨询处理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接受咨询总数

65601

其中:1.当面咨询

26170

2.电话咨询

39431

3.网上咨询(政务意见箱)

1529

网上咨询(政务意见箱)15天内回复的数目

1529

4.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统计

指标

单位

数量

本年度被行政复议数量

0

其中:决定撤销、变更或确认该具体行政行为违法的数量

0

本年度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行政诉讼数量

0

其中:1.判决撤销或部分撤销的数量

0

2.判决在一定期限内履行的数量

0

3.判决变更的数量

0

本年度共引发有关政府信息公开的申诉数量

0

5.人员及经费支出情况统计

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量

182

政府信息依申请受理点数量

92

政府信息公开指定工作人员总数

176

其中:1.全职人员数

20

2.兼职人员数

156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安排

万元

23.4

本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实际支出

万元

16.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