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政府办公室]2013年嵊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14-03-31

2013年嵊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2014年3月26日)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要求,由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编制的201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

一、概  述

我市认真贯彻落实上级精神,紧密结合本地实际,政府信息公开各项工作深入开展,公开内容不断拓展,公开形式日趋规范,公开制度高效执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情况。在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我市注重发挥中国嵊州门户网站的平台优势,并将其作为政府信息公开的主渠道。集成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及各部门网站,建设中国嵊州政府门户网站群,包括首页及走进嵊州、政务公开、办事大厅、互动交流、在线服务五个频道。走进嵊州主要介绍嵊州概况,包括嵊州旅游、越乡文化、投资环境、块状经济和重点企业等内容,发布视频新闻、嵊州市志、统计年鉴、电子地图等信息。全市现有71个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专栏统一建设在市政府的专栏中,公开的政府信息分成10大类、45个小类,公开数量初具规模。政务公开主要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市政府及各部门、乡镇(街道)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门户网站及子站实现信息共享,政策文件与政务协同系统分级共享。

(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和制度建设情况。我们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绍兴市相关文件精神,不断深化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规范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公开目录。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规定,在门户网站及时发布应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实现政府信息公开目录与门户网站及子站实现信息共享。去年底,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我们还集中力量建成了嵊州市阳光工程专题网站,组织有关部门梳理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13类权力事项3669项,重点公开事项45项,并在网站公示办理结果,接受群众监督。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工作情况。各单位设立依申请公开办公室,并依据《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制度》,建立了依申请公开的程序,及时办理依申请公开事项,按规定受理及答复。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市到2013年度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4310条,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100%。

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政策文件类的信息1056条,占总体的比例为24.5%。

本年度总共栏目数为42个(二级目录)。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我市2013年度,依申请公开当年度受理48件,其中同意公开答复数32件,部分公开的2件,不同意公开答复数14件。

四、咨询处理情况

我市2013年度共接受群众咨询72130次,其中电话咨询47380次,当面咨询36450次,网上咨询(政务意见箱)1275次(其中15天内回复的有1275条)。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我市2013年度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数量5件。

六、政府信息公开收费情况

2013年度我市没有发生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中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回顾2013年,我市的各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得到了深入开展,但对照《条例》和上级要求,在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对相关法律法规把握有时不够准确,公开的内容不够规范。二是公开的内容有待进一步完善,信息公开的广度还需要进一步拓展。三是信息发布和更新效率有待进一步提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研究,并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不断加以解决,努力把我市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通过依托电子政务平台开展县级政府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试点工作,不断完善政务网络平台,深化政务服务,促进政务公开,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