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嵊州市人民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2-09

本年度报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的要求,由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综合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市政府各部门的政府信息公开年度工作情况编制而成。全文包括总体情况,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的情况,政府信息公开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本年度报告中所列数据的统计期限从2020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广度深度不断拓展

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以浙江政务服务网、嵊州市门户网站和各类政务新媒体为依托,着力推进行政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和结果公开。2020年通过各类网络平台共主动公开信息36000余条,其中,嵊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主动公开19000余条,“爱嵊州APP”等各类政务新媒体公开17000余条。

1.推进重大决策公开。认真贯彻《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浙江省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绍兴市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关于加强嵊州新型智库建设的实施意见》等,围绕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提高政策预调微调透明度,建立健全企业家和行业协会、商会参与涉企政策制定机制。进一步推进重大决策预公开,建立健全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公开发布机制,在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专栏设立“重大行政决策公开”栏目,及时发布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固化重大行政决策及行政规范性文件意见征集和采纳情况公开流程,在政府门户网站设立“规范性文件意见征求”和“政民互动-民意征集”栏目开展群众意见征集工作,指导督促市级部门按照规范格式开展意见建议征集工作,并鼓励利用部门(单位)网站和“两微一端”等政务新媒体同步进行意见征集,即时吸纳反馈公众意见,助力高质量决策。

2.深入解读重要政策。切实抓好行政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工作,通过门户网站、爱嵊州APP、嵊州发布、嵊州新闻、在线访谈和召开新闻发布会的方式对政策进行解读,及时有效发布通知公告,推送动态信息,加强宣传解读。切实履行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解读人”职责,更多地采用政策简明问答和事例、数据、图表图解、音频视频等方式解读,实现规范性文件政策解读图解全覆盖,拓宽政策解读发布渠道,着力提高政策解读可读性和传播力增强政策公开的系统性、针对性、可读性。2020年,全市共制发规范性文件40个,解读40个,在嵊州市政府门户网站上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40个,累计公开规范性文件275个。

3.深化行政执法信息公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发布《嵊州市人民政府关于综合行政执法划转行政处罚事项的通告》。按照“谁执法、谁公示”原则,利用政务服务平台和政府网站依法向社会公开行政执法职责、执法依据、执法程序、监督途径和执法结果等信息,严格落实行政处罚、行政许可“双公示”制度。实现全市市场监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推广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完善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

4.全面推进基层“两化”。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9〕54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政办发〔2020〕16号),积极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地落实。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原则,按照内容、依据、时限、主体、渠道、对象“六个定”,编制发布了市镇两级《26个试点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并在门户网站设立“嵊州市全面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做到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做到应公开尽公开。结合嵊州实际,探索编制了《嵊州市集体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领域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公开制度进一步完善。

5.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围绕金融安全、生态环境、脱贫攻坚、减税降费、教育改革、食品药品、市场监管、社会保障、突发事件等经济社会发展的热点和群众办事服务的难点痛点堵点,加强舆情监测、研判、回应,及时解疑释惑、化解矛盾。一是及时发布信息。按信息维护任务分工的要求,做好政府门户网站责任栏目相关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深入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及时向社会公开各类清单,进一步推动简政放权。及时公布政府性收费项目、财政专项资金清单、预决算、招投标等财政信息。在政府采购方面,除涉及国家机密、供应商商业机密及法律、法规规定应予保密的政府采购信息外,分别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浙江政务服务网等及时、准确地发布政府采购公告、政府采购成交公告等政府采购信息。及时公开减税降费、行政执法、税费种改革等涉税信息,着力做好税务部门执法信息、法律法规、政策解读、专项整治、风险监测、应急处置等信息公开工作,与纳税人实现良性互动,推动信用信息互联共享。加强行政许可、投诉举报等市场监管服务信息公开和食品安全、消费维权等法律法规、政策方针的宣传解读。及时发布《嵊州市经济社会发展统计公报》,引导社会各界正确认识经济形势。深化审计结果公告,做到常规性工作定期公开,临时性工作随时公开,固定性工作长期公开。加强社会救济信息公开,低保审批严格执行两次公示制度。及时发布报名入学、考试招生、医疗服务、疫苗监管、医保政策等重点民生领域信息。抓好环保信息公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宣传和解读,定期发布空气质量报告,切实做好政府储备量拍卖、初始化排污权、协议转让交易、排污费征收情况等公示公告工作。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公告公示率达到100%信息公开。加强突发公共事件信息公开,在门户网站设立“疫情防控”“六稳”、“六保”专题,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加强公共卫生知识日常普及工作,特别是对公众在新冠肺炎疫情防控过程中养成的好习惯好做法,通过科普作品等形式加强宣传推广,提高公众对传染病的防治意识和应对能力。二是重视网络互动舆情处置。市委网信办每天梳理网上涉嵊舆情信息,形成《每日网摘》作为领导内参报送,根据舆情即时督促各单位及时公开回复,对未及时答复的单位报市委督查室督办。网上互动及时回复,组织网上互动工作,及时答复咨询、处理投诉。积极开展网上公示、网上听证、网上调查等活动征求社情民意,及时答复网上投诉,组织开展民生领域的网上在线服务工作。三是创新工作载体。开展“市长直通车”活动,推动企业破难服务“长效化、便捷化、阳光化”。2020年以来,市长及副市长共开展接听电话活动5次,收到企业问题共39个,90%以上问题得到解决,企业满意度较高。“市长直通车”依托工业经济重点平台及五大集镇“重企帮企服务群”,结合“一对一驻企服务员”工作,共走访企业2802家次,帮助解决各类问题约778例。

(二)不断强化政务公开平台建设

1.门户网站建设日趋规范。加强政府门户网站建设,注重发挥中国嵊州门户网站的政府信息公开“第一平台”的作用,加大主动公开力度,提升政府门户网站政策信息服务水平。新设疫情防控和“六稳”“六保”专题,加强公共卫生知识宣传推广和日常普及工作,依法做好疫情防控常态化条件下相关政策、措施、数据等信息的及时、全面、精准公开,为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提供坚强保障。统一规范设置“政府信息公开”专栏,内容更加全面,功能更加优化。设立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专题,按项目全生命周期分类集中公开项目内容,有效解决了相关信息公开不全面、碎片化问题。开发上线嵊州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推动基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工作落地落实。

2.政务新媒体有序发展。规范整顿政务新媒体,用好“两微一端’新平台,全面推进以“爱嵊州APP”为龙头的政务新媒体矩阵建设; 充分发挥政务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灵活便捷的优势,做好信息发布、政策解读和办事服务工作,进一步增强公开实效,提升服务水平。截至目前,全市保留政务新媒体开设单位8家共计账号23个,全部账号纳入浙江省政府新媒体管理平台备案管理,并加强日常运维管理,确保内容和更新频率符合要求。其中《嵊州新闻》微信公众号荣获全国县级媒体微信号百强榜第33名,全省第8名,绍兴市第1名。

3.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的建设不断优化。在高质量运行嵊州市图书馆、嵊州市档案馆和政务服务中心政府信息查阅点的基础上,加快推进全市政务2.0改造,升级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24小时自助查阅点建设,使软硬件设施更加先进,建设更加规范、服务更加到位。

(三)依申请公开办理质效不断提高

进一步完善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受理、审查、处理、答复程序,确保答复合法有据、流程规范合理、形式严肃严谨。加强与申请人的主动沟通,明确真实诉求,依法属于公开范围的,及时予以办理,不属于公开范围或信息不存在的,及时做好解释说明。对于答复难度大、牵涉部门多的申请件,主动加强部门间的联系沟通,确保答复内容合法有据。2020年全市共收到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155件,其中10件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其余全部按规定及时答复。针对信息公开的行政复议申请16件,其中结果维持2件,结果纠正6件,其他结果7件,尚未审结1件;行政诉讼23件,其中结果维持3件,结果纠正10件,其他结果7件,尚未审结3件。

(四)监督保障机制不断强化

1.梳理政策体系。根据政务公开工作新职责、新任务、新要求,不断理顺工作体系和运行机制。印发《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0年嵊州市政务公开重点工作责任清单的通知》(嵊政办〔2020〕96号),并逐项细化分解到市级各部门(单位),明确工作职责。出台了《嵊州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对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范围、意见征求、公开发布和解读等要求进行了进一步明确和规范。制系统修订了涉及政务公开的文件制度,制定了嵊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发布、审查、协调、动态调整等系列制度,制度设计持续优化,公开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标准化水平显著提高。

2.健全工作体系。梳理全市政务公开工作队伍,市政府办公室负责指导协调和监督全市政务公开工作,市政府各部门、各乡镇街道根据各自职责具体落实政务公开的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建立工作钉钉群,加强交流互动,及时回答各地各有关方面工作咨询。依托钉钉群共享政策文件、动态信息,即时开展工作交流,建立高效协同的工作协调机制。

3.畅通咨询体系。以全省网站后台数据归集工作为契机,扎实开展政府网站务政务咨询信息公开情况排查整改工作,畅通群众咨询投诉渠道。针对市政府网站,重点围绕单位名称、统一咨询电话、地址、机构职能、领导成员和信息公开指南中公开的咨询电话等信息进行逐一核实、督促整改。针对政务服务网,要求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浙江政务服务网上单位名称和部门窗口、部门事项、部门责任清单、权力事项库等内容的动态调整。

      4.启动追责程序。启动依申请公开败诉案件过错责任追究程序。2020年,我市一街道因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时能答复而不答复,未正确履行职责,存在过错,对该街道予以法治政府考核扣分。

      5.实行社会评议评价。在全市范围开展政务公开工作评价,对网站访问、信息发布、解读回应、办事服务、互动交流、新媒体建设等6方面进行量化分析,并收集群众评价意见,形成全面评价报告。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2020)新制作数量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40

40

275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283

减68

5606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406

减114

173577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3755

减165

5019

行政强制

137

增9

159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2019)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27

减1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单位:万元)

政府集中采购

32

9417.1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2020)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50

3

0

0

2

0

155

二、上年(2019)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

0

0

0

0

0

5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80

0

0

0

2

0

8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23

0

0

0

0

0

23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2

1

0

0

0

0

3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22

0

0

0

0

0

22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7

0

0

0

0

0

7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4

0

0

0

0

0

4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9

0

0

0

0

0

9

(七)总计

147

1

0

0

2

0

150

四、结转下年度(2021)继续办理

8

2

0

0

0

0

1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2

6

7

1

16

3

10

6

3

22

0

0

1

0

1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面对群众对信息公开的需求日益加大现状,虽然我市在政务公开方面按照上级有关规定在严格执行,但在队伍建设、公开效率等方面还存在诸多不足。具体表现为制度机制建设不够,围绕贯彻《条例》,建立完善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信息等制度规范还不够,个别单位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认识不足,存在积极性、主动性不够;重点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深度不够,公开时效性不强、深度不够、质量不高、内容不全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一些行政机关政府信息公开机构和人员队伍建设不能满足形势发展需要,公开队伍整体的专业化、理论化水平不高,对政策的把握能力不强,处理公开具体工作中复杂问题办法不多,一定程度上制约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深入推进。信息公开的监管力度还不够大,政府信息公开一般由各个部门负责,在各自职责范围内确定主动公开的内容,部门只公开对自己有利的信息的情况普遍存在。

下一步,我市要加强重视,对照不足和短板,拓宽公开渠道,确保政务公开各项工作全面落实到位。一是进一步加强平台建设。进一步强化政府门户网站建设和管理,在“中国嵊州”政府门户网站及时、准确发布本单位须主动公开的信息。按“中国嵊州”政府门户网站信息维护任务分工的要求,做好门户网站责任栏目相关信息的更新维护工作,及时发布动态信息。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专栏、“重大建设项目批准和实施”专题、“嵊州市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专题管理,推动政府信息主动公开再上一个台阶。二是进一步加强政务新媒体管理。完善“嵊里办”“爱嵊州APP”“嵊州发布”“嵊州新闻”等手机客户端和微信公众号等政务公开新媒体矩阵建设,加强政务新媒体账号运维管理,确保信息更新频次,并实行动态管理,对不符合要求的账号坚决清理。三是深化融合政务公开和政务服务。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助力“最多跑一次”改革。以行政服务中心“一窗受理”改革为重点,推动线上平台与线下大厅融合,真正做到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好办事。四是做好依申请公开工作。在做好市政府办公室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回复的同时,指导协调各单位及时处理依申请公开事项,特别是指导网上依申请公开件的及时办理,并做好意见箱信件回复、处理。五是推进信息公开规范化建设。通过加强对信息公开人员的法律法规知识培训以及信息公开的相关业务培训,提升工作人员的信息研判能力,尽量减少因信息公开引起的复议诉讼案件。加强政府网站内容的建设和信息发布的审核,把好政治关、政策关、文字关,使其在推进政务公开、服务群众办事方面更好地发挥作用。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无其他事项需要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