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政府信息公开年报
(2017年1月)
引 言
本年报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浙江省政府信息公开暂行办法》规定,由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编制的2016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年度报告。全文包括概述,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咨询处理情况,复议、诉讼和申诉的情况(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就政府信息公开提出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政府支出和收费,其他工作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并附相关的说明和指标统计表。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网站上可下载本报告的电子版。如对本报告有任何疑问,请联系:83034082
一 、概 述
2016年我单位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自2008年5月1日起我单位开始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为此,专门成立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配备了2名全职工作人员,公司所有科室和分公司各配备1名兼职信息员,在办公室设立了1个专门的信息申请受理点和公共查阅点。截至2016年底,我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运行正常,政府信息公开咨询、申请以及答复工作均得到了顺利开展。
一年来,我单位根据嵊州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和政务公开工作要点确定的主要任务,按照“以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的总体要求,进一步深化信息公开的内容,完善信息公开的制度,增强信息公开的效果,在抓巩固、抓提高、抓落实上下好功夫。主要做好以下工作: 1.进一步健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制。充分发挥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进行了具体的分析研究,加强政府信息公开的程序保障,进一步明确2016年度重点工作:一是加快项目建设,推进重点工程建设进度;二是紧盯创卫目标,实施各大市场专项整治;三是开拓融资渠道,保障项目建设资金到位;四是加大招商力度,抓好新老领带城招商;五是拓宽发展思路,认真谋划公司二次发展;六是加强安全监管,平稳推进安全生产工作。
2.进一步强化制度建设和制度执行。积极推进本公司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制度,严格按照保密审查制度对公文信息进行审核,促进各科室、分公司及时梳理政府信息,确保新产生的政府信息在签发过程中得到界定,以此不断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 3.扎实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基础性工作。积极开展政府信息公开的宣传工作,提高广大干部职工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意义的认识,按照市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要求,认真做好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子网站的建设和维护工作,及时更新本单位《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对新产生的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及时上传给市政府门户网站,对政府信息公开方面的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等进行了系统整理,作为对干部职工进行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培训指导材料。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到2016年底本单位累计主动公开政府信息317条,电子化全文公开率达100%。在主动公开的信息中,其中政策文件类的信息126条,占总体比例的39.75%,通知公告类信息191条,占总体比例的60.25%,本年度总共栏目数为8个(二级目录)。政府信息公开根据本单位所履行的政府职能,能做到突出重点,兼顾全面,适当平衡,较全面客观地反映了市场开发、培育、管理等方面的工作情况。
三、依申请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开展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以来,本单位尚未受到信息公开申请。
四、咨询处理情况
本单位在办公室设立专门电话受理公众的咨询和投诉,2016年度未曾有当面咨询、电话咨询和网上咨询情况发生。
五、复议、诉讼和申诉情况
2016年度未发生有关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行政复议、诉讼、申诉案件。
六、政府支出与收费
工作人员情况:政府信息公开受理的工作人员主要是来源于总公司办公室及各分公司、科室办。
政府信息公开事务的财政与实际支出情况:无。
与诉讼(行政复议、行政申诉)有关的费用支出:无。
对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收费情况:无。
七、存在的主要问题和改进措施
2016年,我单位根据市政府信息公开年度主要任务,在明确需要推进的重点工作、明确工作要求、明确保障措施等方面采取了有力措施,保障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正常有序开展。但也存在一些不足,如在推进制度的有效执行,理顺工作流程和工作环节,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等方面还需要继续作出努力。我单位将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嵊州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的要求,认真采取有效措施,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开制度,推动各项制度的有效执行和落实,深化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不断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效,切实保障公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
政府信息公开情况统计表
(2016年度)
填报单位(盖章):嵊州市市场发展有限公司
统 计 指 标 | 单位 | 统计数 |
一、主动公开情况 | —— | |
(一)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数 (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相同信息计1条) | 条 | 26 |
其中:主动公开规范性文件数 | 条 | 26 |
制发规范性文件总数 | 件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公开政府信息的情况 | —— | |
1.政府公报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2.政府网站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26 |
3.政务微博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4.政务微信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5.其他方式公开政府信息数 | 条 | 0 |
二、回应解读情况 | —— | |
(一)回应公众关注热点或重大舆情数 (不同方式回应同一热点或舆情计1次) | 次 | 0 |
(二)通过不同渠道和方式回应解读的情况 | —— | |
1.参加或举办新闻发布会总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新闻发布会次数 | 次 | 0 |
2.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其中:主要负责同志参加政府网站在线访谈次数 | 次 | 0 |
3.政策解读稿件发布数 | 篇 | 0 |
4.微博微信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5.其他方式回应事件数 | 次 | 0 |
三、依申请公开情况 | —— | |
(一)收到申请数 | 件 | 0 |
1.当面申请数 | 件 | 0 |
2.传真申请数 | 件 | 0 |
3.网络申请数 | 件 | 0 |
4.信函申请数 | 件 | 0 |
(二)申请办结数 | 件 | 0 |
1.按时办结数 | 件 | 0 |
2.延期办结数 | 件 | 0 |
(三)申请答复数 | 件 | 0 |
1.属于已主动公开范围数 | 件 | 0 |
2.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3.同意部分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4.不同意公开答复数 | 件 | 0 |
其中:涉及国家秘密 | 件 | 0 |
涉及商业秘密 | 件 | 0 |
涉及个人隐私 | 件 | 0 |
危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 | 件 | 0 |
不是《条例》所指政府信息 | 件 | 0 |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件 | 0 |
5.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数 | 件 | 0 |
6.申请信息不存在数 | 件 | 0 |
7.告知作出更改补充数 | 件 | 0 |
8.告知通过其他途径办理数 | 件 | 0 |
四、行政复议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五、行政诉讼数量 | 件 | 0 |
(一)维持具体行政行为或者驳回原告诉讼请求数 | 件 | 0 |
(二)被依法纠错数 | 件 | 0 |
(三)其他情形数 | 件 | 0 |
六、举报投诉数量 | 件 | 0 |
七、依申请公开信息收取的费用 | 万元 | 0 |
八、机构建设和保障经费情况 | —— | |
(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专门机构数 | 个 | 1 |
(二)设置政府信息公开查阅点数 | 个 | 1 |
(三)从事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人员数 | 人 | 8 |
1.专职人员数(不包括政府公报及政府网站工作人员数) | 人 | 1 |
2.兼职人员数 | 人 | 7 |
(四)政府信息公开专项经费(不包括用于政府公报编辑管理及政府网站建设维护等方面的经费) | 万元 | 0 |
九、政府信息公开会议和培训情况 | —— | |
(一)召开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会议或专题会议数 | 次 | 1 |
(二)举办各类培训班数 | 次 | 1 |
(三)接受培训人员数 | 人次 | 8 |
单位负责人:王春江 审核人:袁志群 填报人:袁沁
联系电话:83034082 填报日期:2017年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