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591N/2019-88657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金庭镇 | 公开日期: | 2019-06-06 12:55:23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 |
金庭镇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总体方案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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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委〔2019〕16号
金庭镇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督导工作总体方案
为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导组)在我镇开展工作,根据全国、省、绍兴市、嵊州市扫黑办相关工作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站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进入历史交汇期的战略高度作出的重大决策。开展扫黑除恶督导工作,既是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保障,也是查找不足、增强实效的重要机遇。各部门务必充分认识中央督导的重大意义,切实把配合做好中央督导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作为检验政治站位、党性修养、担当精神的重要标准,扎实履职、主动作为,全面做好各项配合保障工作。 二、组织领导 成立配合中央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督导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书记葛哲明任组长;党委副书记、镇长钱冬凌和党委副书记李炀任副组长;其他党政班子成员为小组成员。 领导小组下设联络协调、安全保卫、信访维稳、后勤保障、宣传舆情等5个工作组,分工合作、齐心协力做好各项保障工作。 (一)联络协调组 组长由党委副书记、镇长钱冬凌担任;成员包括各线办、派出所、司法所、各行政村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与中央督导组的对接联络,做好中央督导组日常交办工作及综合协调服务保障工作。具体任务包括: 1.对接中央督导组、省、绍兴市、嵊州市扫黑办,做好与各部门单位联络工作; 2.接收中央督导组、省、绍兴市、嵊州市扫黑办及领导小组交办的任务,做好流转办理、跟踪督办工作: 3.对中央督导组、省、绍兴市、嵊州市扫黑办及领导小组所需材料、档案、台账等提供保障,做好任务分解、转办、督办工作; 4.协调个别谈话、走访问询、下沉督导等工作: 5.掌握调度全镇配合督导工作情况,及时报告重大事项; 6.协调其他4个工作组及各有关部门工作; 7.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安全保卫组 组长由派出所所长袁益梁担任;成员包括综治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安监站、执法队、消防队相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中央督导组成员办公场地及出行等安全保障、秩序维护等工作。具体任务包括: 1.做好中央督导期间属地社会面治安、道路秩序等管理; 2.及时处置中央督导组车辆行进线路上可能发生的突发情况; 3.每日向联络协调组报送有关情况;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信访维稳组 组长由党委副书记李炀担任;成员包括镇纪委、综治办、派出所相关负责人及各中心村指导员、各行政村主职干部。 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中央督导组督导期间信访接待服务工作,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具体任务包括: 1.负责联络协调组转交信访件的接收、分解、转办和督办; 2.组织对信访件进行查处,督办查办、追责和反馈情况; 3.对全镇信访人员稳控情况进行监督,分流、处置上访人员; 4.每日向联络协调组报送有关情况;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四)宣传舆情组 组长由党委委员、副镇长陈灵丽担任;成员包括宣传线、派出所等相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新闻宣传、舆情应对工作。具体任务包括: 1.加强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工作; 2.加强网络安全防护工作; 3.每日向联络协调组报送有关情况; 4.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五)后勤保障组 组长由组织员马鹏超担任;成员包括党政综合办、卫生院、市场监管所等单位相关负责人。 主要职责为负责做好中央督导组接待服务工作,具体任务包括: 1.做好督导期间的食宿保障、办公场所保障,协调做好食品、饮用水、医疗保健等服务工作; 2.落实中央督导组办公室场地、会议场地及相关设备和用品,做好配套服务工作; 3.做好中央督导组成员其他工作和生活保障; 4.每日向联络协调组报送有关情况; 5.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任务。 三、重点任务 (一)中央督导组进驻前 1.各工作组组长确定为联络员,5个小组互通有无,一旦有信息及时上报联络协调组。 2.联络协调组在4月8日前完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台账资料汇总梳理等准备工作。 3.根据办理群众举报案件线索工作需要,落实专人负责接收中央督导组、省扫黑办转办的群众举报案件线索,根据具体情况甄别梳理转交相关部门处理。 4.后勤保障组视总体安排提前2天配足配齐相关设备、办公用品,落实接待用车、就餐等工作。 5.宣传舆情组组织开展集中宣传,重点推进宣传“八进”活动和营造浓厚氛围;4月10日前各村召开党员大会、村民代表大会进行部署落实。 (二)中央督导组进驻期间 1.联络协调及时做好相关对接工作。 2.做好工作情况汇报 (1)联络协调组制定、下发汇报会方案和通知,后勤保障组落实相关会务保障工作; (2)党政办会同联络协调组做好领导有关汇报、主持材料的起草工作。 3.配合个别谈话 (1)后勤保障组负责安排谈话室; (2)党政办会同联络协调组做好领导有关谈话材料的起草工作。 4.配合走访问询 (1)联络协调组负责联络、协调中央督导组现场走访、问询的地区和相关单位; (2)后勤保障组负责落实通讯、通勤保障; (3)安全保卫组、信访维稳组共同做好现场、沿线保卫。 5.配合台账资料检查 (1)联络协调组根据中央督导组要求,提供台账资料; (2)联络协调组根据督导组要求,及时提供相关材料。 6.做好信访举报查办 (1)信访维稳组对中央督导组交办的信访举报件,迅速进行流转;对中央督导组督办的,组织相关部门直接查处,并加强督办和跟踪反馈; (2)信访维稳组对信访、举报进行排摸、核查、立案查办; (3)信访维稳组做好日常工作。 7.深化打击治理 联络协调组对群众关注度高的重要线索,根据中央督导组的指导意见,督导纪检、派出所等部门高度重视,及时与上级部门沟通协调。 联络协调组针对涉黑涉恶问题突出的行业领域,组织各行主管部门开展集中整治行动。 安全保卫组组织开展全市黑恶犯罪集中打击行动。 8.做好宣传报道、舆情管控 (1)宣传舆情组按照中央督导组确定的通稿和要求,发布新闻报道; (2)宣传舆情组组织开展全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集中宣传报道工作,进一步营造浓厚的斗争气氛。 (3)宣传舆情组做好舆情收集和分析研判工作,开展防范处置工作。 9.安全保卫、信访维稳、宣传舆情3个组做好突发应急事件处置。 (三)下沉督导结束后 1.联络协调组牵头,根据督导反馈的问题,分解各部门,制定整改方案、落实整改措施,经党委同意后报市委; 2.信访维稳组做好中央督导组交办的信访事项后续办理反馈; 3.联络协调组按照中央督导组、省、绍兴市、嵊州市扫黑办要求,做好督导反馈相关工作,宣传舆情组做好新闻发布工作; 4.联络协调组根据中央督导组提出的追责问责情况,通报组织线、纪检线,组织线、纪检线等按规定启动调查问责程序,限期完成调查问责,追责问责情况上报市委。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线办、站所庭、各行政村要高度重视此次中央督导配合工作,全力支持配合中央督导组开展督导工作。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要切实负起责任,对重要方案、重点环节、重大事项必须亲自研究、亲自部署、亲自把关。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工作组要制定细化工作方案,各部门要出台配套实施办法,明确职责任务,逐项到岗到人,确保各项保障工作落细落实到位。要制定完善应急预案,确保万无一失。 (三)强化协作联动。督导期间,各线办、部门要密切协作、密切配合,每天互通信息,对存在的问题短板,要主动发现、及时抄告、共同整改,确保漏洞堵塞、短板补齐。 (四)强化工作纪律。各线办、部门要严格遵守各项纪律规定,加强工作推进、信息报送、值班备勤,加强督促检查。对交办任务落实不及时、不到位的,一律实行通报、约谈;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纪依规从严处理。要高度重视台账资料规范化管理,落实专室专柜专人保管,严禁弄虚作假,防止失密泄密,凡中央督导组需要,必须第一时间送达。
中共嵊州市金庭镇委员会 2019年4月4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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