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档案馆 |
发布日期:2020-12-30 | 信息来源:市档案馆 | 浏览次数: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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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
嵊州市档案馆 |
机构简称 |
嵊州市档案馆 |
机构负责人 |
沈伟明 |
机构职能 |
嵊州市档案馆是集中管理档案的文化事业机构,为市委直属事业单位,正科级。 嵊州市档案馆设下列内设机构:办公室、保管利用科(挂接收征集科牌子)、信息技术科(挂备份科牌子)、文化编研科。嵊州市档案馆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绍兴市委和嵊州市委有关档案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规定,集中统一管理全市重要档案资料,保守党和国家秘密,维护档案完整与安全。 (二)依法接收全市党政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的档案并提供档案接收方面的指导服务,收集各个历史时期政权机构、社会组织、著名人物的档案,重大活动、重要事件形成的档案。征集对国家和社会具有长久保存价值的重要档案资料,开展主动建档存史工作。 (三)开展档案和资料的整理、鉴定、保管、保护、修复、复制和统计等各项基础业务工作。 (四)开展档案资料利用服务工作,提供政府公开信息、已公开现行文件和馆藏档案资料查阅利用,依法公布档案,研究、编纂、出版档案史料。 (五)开展档案宣传和档案文化建设,举办档案陈列展览,建设宣传教育基地,满足社会档案文化需求。 (六)开展本馆档案信息化建设,负责全市重要公共数据、电子档案接收、长久保存和日常管理,采用先进技术管理档案和资料,保证数字档案资源的安全和有效利用。 (七)组织开展馆际合作和业务交流,推进区域档案信息资源共享。开展档案保护技术工作。 (八)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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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地址 |
三江街道杨港路716号 |
联系方式 |
0575-89308686,0575-83031185 |
办公时间 |
冬令时:8:30-12:00;14:00-17:00。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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