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企业:
为进一步加强投标保证金管理,简化投标保证金缴退手续,提升招投标工作效率。我镇参照嵊州市公共资源中心〔2014〕7号《关于印发<嵊州市施工企业年度投标保证金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现就施工企业参与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建设项目招投标,缴纳2021年200万-400万项目年度投标保证金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和要求
信用良好的施工企业,持企业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营业执照、企业资质证书原件和复印件(加盖企业公章),年度投标保证金申请表(附件一)、年度投标保证金缴纳及使用承诺书(附件二)、行业主管部门备案证明或《农民工工资支付保证金管理协议》等资料向我镇提出申请,经审核后,通知有关企业办理缴纳手续。
二、缴纳额度和时间
1.缴存额度为3万元(不计息),缴存时间为2021年1月1日-2021年1月15日,逾期不在受理。
三、缴纳时间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企业凭银行缴款单及审核后相关资料于2020年1月1日前到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财政所办理缴款手续。开户名称:嵊州市金庭镇财政管理小组;开户银行:嵊州农商银行金庭支行晋溪分理处;账号:201000031630469。
嵊州市金庭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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