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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拟下放黄泽镇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意见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0-06-18 17:26
信息来源: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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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开征求《拟下放黄泽镇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号)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认真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 的通知》(浙委办传﹝2019﹞11号)文件精神,结合嵊州实际,拟在黄泽镇开展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现公开征求《拟下放黄泽镇行政处罚事项目录》意见。如有修改意见建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以信函、传真或者电子邮件形式反馈至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政策法规科。

   联系地址:嵊州市官河横路6号; 联系电话:83331965; 电子邮箱:610273294@qq.com; 联系人:邬林晓。

                                                                                                  嵊州市综合行政执法局

                                              2020年6月18日

 

 

附件:拟下放黄泽镇行政处罚事项目录

2020.6.18 嵊州市拟下放黄泽镇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共348项).xlsx

 

 

嵊州市黄泽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创新和完善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机制,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和服务型政府,推进政府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根据《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办发20195)等文件精神,结合嵊州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党中央关于构建简约、高效的基层管理体制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主动适应乡镇和街道工作特点及为民服务需要,改革和完善基层综合行政执法体制,加快建立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的基层综合执法队伍,切实增强基层政府治理能力和社会管理水平。

二、改革目标

积极推进行政执法权限和力量向基层延伸和下沉,赋予乡镇(街道)的执法主体地位、执法职责权限和队伍管理责任,强化属地的统一指挥和统筹协调职责,除上级有规定外,整合现有站办所、中队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乡镇(街道)综合行政执法机构,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相对集中行使基层治理所需的行政处罚权,按要求逐步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主要内容

在条件相对较为成熟的黄泽镇开展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其他乡镇(街道)的综合执法体制改革工作,按照全省改革进程推进。

(一)下沉执法权限范围

按照“依法下放、宜放则放”和“成熟一批、赋予一批”,确保接得住、管得好、有监督的原则,将基层治理迫切需要,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执法频率高、多头执法扰民问题突出、专业技术要求适宜的城镇管理、社会管理、公共安全、生态保护、民生事业等领域执法权限,赋予乡镇(街道)行政处罚权,依法明确乡镇(街道)执法主体地位。

现阶段,将16个领域22个方面的全部或部分行政处罚权及相关行政监督检查、行政强制权,由黄泽镇人民政府统一管理和集中行使执法工作,具体内容包括:

1.行使发展改革领域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2.行使经信领域新型墙体材料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3.行使公安领域人行道违法停车、非机动车停放影响通行方面法律、法规、规章的对人行道违章停车和非机动车停放影响通行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职权、监督检查权。

4.行使自然资源领域城乡规划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5.行使林业领域风景名胜区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6.行使建设领域城市绿化、房地产业、历史建筑管理、市容环卫、市政公用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7.行使水利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职权、监督检查权。

8.行使应急管理领域安全生产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9.行使市场监管领域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10.行使气象领域升放气球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11.行使生态环境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12.行使农村环境卫生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13.行使农业农村领域陆域渔政、农业管理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14.行使文化和旅游领域文化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15.行使广电领域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16.行使地方性法规(综合执法局)方面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处罚权与之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权。

相关职能划转后,原行政机关不得再行使;仍行使的,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无效。

其他改革处罚权的赋予,按照全省综合执法改革的进程进行调整。

(二)管理体制

1.明确执法主体地位。整合黄泽镇现有执法力量和资源,组建黄泽镇综合行政执法中队,具体承担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以黄泽镇人民政府名义开展执法工作,独立行使行政处罚权,接受市各行政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执法监督。

2.强化队伍管理职责。

(1)人员管理。执法中队人员人事关系保留在原主管单位;人员日常管理、年度考核考绩评定、评优评先由黄泽镇党委负责;为加强全市统筹,中队负责人的任免,由主管单位提出建议,经黄泽镇党委同意后实施。

(2)经费保障。实行“罚缴分离”“收支两条线”财政管理办法。所需经费由市财政和黄泽镇财政共同予以保障;执法人员享受乡镇干部同等待遇,工资、奖金、福利待遇统一由黄泽镇负责发放;执法办案经费参照相关规定的标准执行。

3.加强规范化建设。黄泽镇要积极推进黄泽镇综合行政执法机构规范化建设,增设相应法制审核机构,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查、听证、复议、应诉等工作;切实落实综合行政执法机构硬件设施配备,设置规范的办公场所、办事窗口和档案资料室等。

(三)运行机制

1.建立统一指挥协调机制。发挥黄泽镇在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中的统一协调指挥、统一考核监督职责,建立综合行政执法统筹协调指挥机制。以镇信息指挥室为依托,整合各系统指挥信息资源,建立巡查、检查、督办、考核等监督管理功能一体化的综合指挥平台,实现“多网合一”,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实时监控、综合监测。

2.全面实行网格化巡查机制。依托村(社区)管理基本网格单元,建立、健全镇、工作片、村(社区)三级网格管理体系,落实网格责任人和监管人。从事基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的人员,不担任镇联村联企网格员。

3.完善行政执法监督机制。按照政府信息公开和行政权力网上运行有关要求,全面公开执法主体名称、执法职权和依据、执法程序和标准、执法人员信息,细化、量化行政裁量权。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执行执法过错和错案追究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完善社会监督机制,接受社会公众监督。

(四)协作配合机制

1.进一步强化组织协调。各部门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切实落实共同管理责任,加强协调、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及时研究解决黄泽镇综合行政执行法工作中的突出矛盾和问题。黄泽镇要切实担当起主体责任,进一步整合资源,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责任落实,构建工作新格局,提高执法管理能力。

2.强化协作配合机制。明确部门与黄泽镇应在信息共享、执法协助、业务培训、技术支持、举报受理、案件移送等方面的协作配合责任,研究制定部门间的责任追究制度,切实加强对不履行配合职责行为的责任追究。

3.强化公安保障机制。由公安机关落实必要警力即时保障综合行政执法活动,对以暴力等手段妨碍执法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行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严肃查处。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市委副书记任组长,常务副市长和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编办、综合执法局、司法局、财政局、黄泽镇和涉及行政执法职责划转的部门领导作为成员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和监督指导改革试点工作,研究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综合执法局,负责相关具体工作。

(二)明确工作责任。各部门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执法职能、机构调整等工作,确保改革试点工作正常开展。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统筹协调、指导监督全市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编办主要负责黄泽镇人民政府“三定”方案调整等工作;司法局负责确定权责边界、权力清单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执法资格证管理等工作;财政局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经费保障;各行业主管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行政执法工作业务指导、培训等工作。黄泽镇人民政府和各有关部门各司其职,相互配合,积极稳妥做好 改革试点相关工作。

(三)不断探索创新。鼓励和支持对深化行政执法权下沉乡镇(街道)试点工作进行大胆探索,不断创新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改进工作方式方法,及时总结经验,积极创造条件,使基层综合行政执法机构在服务保障群众需求上有更大作为。

 


嵊州市下放黄泽镇行政处罚事项目录(共348项)

条线

方面

事项数

一、发展改革(共1项)

石油天然气管道保护

1

二、经信(共2项)

新型墙体材料

2

三、公安(共2项)

人行道违法停车

1

非机动车停放影响通行

1

四、自然资源(共10项)

城乡规划

10

五、林业(11项)

风景名胜区

11

六、建设(共160项)

城市绿化

11

房地产业

23

历史建筑管理

7

市容环卫

57

市政公用

61

七、水利(共61项)

水利

61

八、应急管理(共8项)

安全生产

8

九、市场监管(共1项)

室外公共场所无照经营

1

十、气象(共2项)

升放气球

2

十一、生态环境(共17项)

生态环境

17

十二、农村环境卫生(共1项)

农村环境卫生

1

十三、农业农村(共14项)

陆域渔政

4

农业管理

10

十四、文化和旅游(共7项)

文化

7

十五、广电(共26项)

广电

26

十六、地方性法规(共26项)


26

合计

348

 附件:

0618  嵊州市黄泽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实施方案.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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