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督导室 |
发布日期:2020-09-27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
机构全称 |
嵊州市教育体育局教育督导室 |
机构简称 |
督导室 |
机构负责人 |
杨凤春 |
机构职能 |
拟订教育督导与评估的标准和方案,负责全市教育督导工作。组织实施对各级各类学校进行督导评估、检查验收、质量监测等工作。承担对政府及其职能部门履行教育职责情况进行检查、指导、监督工作。起草全市教育督导报告,定期向市人民政府和上级督导机构报告。负责教育督导的科学研究,参与拟订地方性教育政策。负责局组织的学校考核评估工作。承担市人民政府教育督导室的日常工作。 |
机构地址 |
剡湖街道官河横路333号 |
联系方式 |
0575-83032177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8:30-12:00,14:30-17:30。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