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文物保护中心 |
发布日期:2020-09-28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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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
嵊州市文物保护中心 |
机构简称 |
嵊州市文保中心 |
机构负责人 |
王鑫君 |
机构职能 |
嵊州市文物保护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绍兴市委和市委关于文物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负责全市文物工作的业务指导,制定各级文保单位、文保点保护方案,配合做好文物工程质量检查的行政辅助工作。 (二)推荐、申报各级文保单位、文保点,落实文保单位“四有”业务工作。 (三)负责全市文物征集、考古发掘、文物藏品保管和建档工作。 (四)完成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
机构地址 |
嵊州市百步阶6号 |
联系方式 |
0575-83017187 |
办公时间 |
工作日(冬令时:8:30-12:00;14:00-17:00。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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