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通警察大队 |
发布日期:2021-01-25 | 浏览次数: | 字号:[ 大 中 小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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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构全称 |
交通警察大队 |
机构简称 |
交通警察大队 |
机构负责人 |
黄亦军 |
机构职能 |
拟订全市道路交通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组织、指导和监督道路安全执法,依法查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维护交通秩序。负责全市道路交通管理管辖范围的协调,组织实施跨地区道路交通分流、管制等工作。组织实施全市性重大活动的交通安全保卫等工作。负责全市道路交通事故调查、处置工作。负责交通事故分析和预防工作,以及道路交通安全的监督与管理工作。按职责分工,指导监督道路交通噪声污染防治。配合环保部门加强对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状况进行监督抽测。指导对排放检验不合格的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依法予以处罚。参与制定城市规划、道路交通管理规划,参与道路及交通安全设施的设计审核和竣工验收,参与大型工程建设项目的道路交通影响评估。审核、指导全市剧毒化学品公路运输通行证发放管理。负责危险化学品、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物品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组织、指导全县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科技、装备建设工作。指导、检查全市交警执法规范工作。负责制定、指导处置各类涉及交通突发性事件的有关政策及预案。负责组织交警系统岗位资质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公安交警系统的财务管理。 |
机构地址 |
嵊州市经济开发区环区东路99号 |
联系方式 |
0575-83189999 |
办公时间 |
法定工作日(冬令时:8:30-12:00;14:00-17:00 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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