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7320115228/2021-8900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日期: | 2021-10-08 10:15:59 |
有效性: | 有效 | 发文字号 | 嵊政服〔2021〕27号 |
关于印发《嵊州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实施办法》的通知 | |||||||||||
| |||||||||||
各科室、窗口 : 现将《嵊州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1年8月4日
嵊州市政务服务容缺受理实施办法
为深化“放管服”改革,落实市委市政府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政务服务质量,提高审批效率,减少申请人因申请材料不全或存在缺陷引起的重复往返现象,特推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 一、容缺受理含义 容缺受理是指申请人在办理政务服务事项时,在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前提下,针对非关键性材料缺少或存在缺陷与瑕疵的问题,审批部门在申请人作出补正或撤换的书面承诺基础上,先行受理,并进入审核程序,待申请人在承诺期内提交相关补正材料后,审批部门及时出具相关办事结果(包括决定书、证照、批复等)的审批过程。需要补正的申请材料属关键性材料的,仍按一般补正材料程序进行。 二、实施范围 容缺受理适用于需要由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办理的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以申请人自愿申请为原则,在申请人提出申请并作出承诺后实施。 三、工作流程 申请人在办事窗口递交申报材料时,在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非关键性材料存在缺陷或瑕疵的情况下,启动容缺受理: 1.申请人作出自愿申请并作出按时补正申报材料的书面承诺; 2.办事窗口工作人员出具《容缺受理补正材料通知书》,并受理办件; 3.受理办件进入审核程序,办事部门在收到申请人提交(允许采取现场提交、邮寄提交等办事部门认可的提交方式)的相关补正材料后,按承诺期限作出审批决定; 4.现场领取或邮寄送达审批结果(包括决定书、证照、批复等)。 四、工作要求 1.全面公布实施。各审批职能部门全面梳理政务服务事项,将容缺受理事项及容缺材料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纸质办事指南等途径向社会公布,结合群众办事需求,全面实行政务服务容缺受理,真正让企业和群众“少跑腿”。 2.加强宣传引导。容缺受理是落实“最多跑一次”改革的一项便民服务举措,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广泛宣传,提高社会知晓度。在具体办理过程要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提升群众对“最多跑一次”改革的获得感和满意度。 3.严格监督管理。市政务服务中心要加强对容缺受理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理推诿扯皮、办事跑多次的投诉件,对相关窗口单位和人员按照有关规定进行考核和通报。 | |||||||||||
打印本页 关闭窗口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