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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102R/2021-83086 主题分类: 旅游、服务业
发布机构: 市文广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1-03-22 14:36:55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

关于印发《文化旅游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1-03-22-14:36:55 信息来源:市文广旅游局 浏览次数: 字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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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中省市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进一步推进全市文化旅游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经局党委研究,决定在全市继续开展文化旅游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现制定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紧紧围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部署要求,以我市文化旅游市场经营秩序整改为重点,坚持日常监管与专项整治相结合,把专项治理行动与行业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有效遏制文化旅游行业涉黑涉恶违法犯罪行为,建立文化旅游行业扫黑除恶长效机制,持续创建平安稳定的文化旅游市场秩序,为人民群众营造健康的文化和旅游消费环境,实现我市文化旅游市场的繁荣。

二、整治重点

(一)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旅行社、景区等文化和旅游企业法定代表人、出资人、管理人涉黑涉恶背景,场所存在涉黄赌毒、拉帮结派、非法垄断经营等问题。

(二)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娱乐场所、文艺表演团体、演出经纪机构、演出场所、旅行社、景区等场所无证照经营,使用暴力、威胁方法阻碍执法人员依法履行职责等问题。

(三)互联网上网服务场所未按规定核对登记身份证件、接纳未成年人、为上网人员提供公卡或身份证号等问题,利用网吧经营含有色情、赌博、暴力、愚昧迷信等不良内容的网络游戏和非网络游戏等问题,取缔黑网吧。

(四)歌舞娱乐场所提供含有国家法律法规禁止内容曲目,歌曲点播含有宣扬淫秽、色情、危害社会公德内容画面等问题。

(五)游戏游艺娱乐场所设置含有暴力、赌博等禁止内容的游戏游艺机型机种等违法违规问题。

(六)演出市场中干扰正常演出秩序,受黑恶势力控制进行淫秽、色情及低俗等内容的演出等问题。

(七)旅游景区内敲诈勒索、强买强卖等侵害消费者权益的问题。

(八)旅游景区内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的问题。

(九)盗掘、盗窃古遗址、古墓葬、古建筑构件、石刻、石窟寺等文物犯罪行为。

(十)在文物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进行河道挖沙取石、非法取土、开山炸石等违法行为。

(十一)在文物保护修缮、博物馆建设、考古勘探发掘等工程项目中恶意竞标、恶意投诉,煽动闹事、阻拦施工,强占工地、强揽土石方、劳务施工,垄断建筑机械设备租赁和建筑砂石料供应、强迫交易、寻衅滋事等违法行为。

(十二)在对外开放的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纪念馆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欺诈恐吓游客、围追兜售、收保护费、聚众煽动闹事的违法行为和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十三)在文物行政执法过程中拒绝检查、干扰执法、暴力抗法、威胁侮辱、打击报复执法人员、煽动聚众闹事,采取封门堵路等形式,冲击行政机关、执法机构,扰乱公共秩序、危害社会治安的违法行为;

(十四)包庇或纵容黑恶势力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保护伞”,以及其他违法行为。

三、工作安排

专项整治行动从2021年3月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共分为组织发动、线索摸排、打击处理和建章立制四个阶段。

(一)组织发动(2021年3月至4月中旬)。根据专项整治行动方案要求,各下属单位要明确目标任务,工作重点,由主要领导同志负总责,加强对专项整治行动的组织领导。

(二)线索摸排(2021年4月中旬至6月)。结合举报线索,进一步加强对文化、旅游、文物行业涉黑涉恶涉乱线索的排查梳理,建立健全工作台账。按照线索性质,及时进行核查,对发现的涉黑涉恶线索要及时向公安等相关部门移送,对发现的“保护伞”问题线索移送纪检部门,坚持一查到底,绝不姑息。

(三)打击处理(2021年7月至11月)。全面清查操纵、经营和涉及“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全面清查娱乐、演出、上网服务等行业欺行霸市和幕后“保护伞”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全面清查旅游景区内的寻衅滋事、聚众扰乱景区秩序的涉黑涉恶线索;加大对景区周边购物店的检查力度。开展导游(领队)执业和旅行社用车大检查,严肃查处涉事旅行社,对旅游行业黑导、黑车、黑店,露头就打,做到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严厉打击、精准打击,切实维护旅游市场经营秩序和游客合法权益。持续开展文物行业扫黑除恶专项整治,不断强化规范化管理,做到边扫边治边建,彻底遏制文物行业盗掘盗窃、违法建设、强揽工程、欺行霸市、暴力抗法等涉黑涉恶问题。

(四)总结提升(2021年11月)。按照边整顿、边治理、边建章立制的工作原则,深入剖析,找准行业监管、日常监管存在薄弱环节和管理漏洞,对症施策,健全综合治理和行业管理工作机制,完善防范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长效机制,构建文化旅游行业日常监管工作体系。

四、工作措施

(一)加强宣传发动。各单位和文化旅游经营场所要张贴标语横幅,设置举报信箱,公布“12318”文化市场和“12301”旅游市场举报电话,同时通过发送手机短信等多种方式,动员广大人民群众和消费者检举揭发文化旅游行业欺压同行、称霸市场、强买强卖、扰乱行业秩序等违法违规经营行为,获取案件线索,推进专项斗争,形成全社会、全行业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

(二)深挖细查线索。市文化市场综合执法队要把线索清查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抓手,对文化旅游行业的涉黑涉恶进行排查分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及时通报并积极配合公安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通过部门间协调合作,深挖彻查文化旅游行业黄赌毒、黑导游、欺行霸市等违法行为及“保护伞”和“关系网”,严厉打击非法利益关系链条。

(三)强化行业治理。各单位认真查找在本单位是否存在涉黑涉恶涉乱问题,形成一级抓一级的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文化旅游行业扫黑除恶治乱的长效监管体系。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强化党的领导,提高政治站位,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摆到工作全局突出位置,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紧密结合工作职责,制定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将任务分解到具体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确保专项整治行动扎实稳步推进。

(二)加强督导检查。要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纳入相关考核中,加强对文化旅游领域乱象整治工作的督促、指导和检查,及时掌握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对发现的问题要及时整改,跟踪问效。对因重视不够,问题线索摸排不到位、不彻底,或者发现问题不报告,导致黑恶势力坐大成势的,对问题严重、造成恶劣影响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强化信息报送。要及时上报本单位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苗头线索,对在专项行动中发现的重大情况要在第一时间上报局市场管理与执法指导科。

                                                                                             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2021年3月19日

关于印发《文化旅游行业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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