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348U/2021-88462 | 主题分类: | 国土资源、能源/土地 |
发布机构: | 黄泽镇 | 公开日期: | 2021-07-30 13:03:32 |
(嵊征预告字[2021]020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规定,因嵊州市浦口街道办事处实施嵊州市浦口街道大江村等2021-18号(工业)项目,拟征收浦口街道大江村、黄泽镇溪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一、征收范围
浦口街道大江村、黄泽镇溪北村农民集体所有土地8.2984公顷(具体以勘测定界成果为准)。四至范围见示意图。
二、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嵊州市人民政府将组织浦口街道办事处、黄泽镇人民政府开展土地现状调查,对土地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含权属、面积等)、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权属、种类、数量等信息进行调查确认,请有关单位和个人予以支持。
三、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暂停办理户口迁入、分户、房屋交易、翻(扩)建、装潢、核发营业执照、调整农业生产结构等不正当增加补偿费用的行为。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种抢栽抢建,违反规定抢种抢栽抢建的,不予补偿安置。
本公告期限为10个工作日。
特此公告。
附件:拟征收土地范围示意图(或用地红线图)
嵊州市人民政府
2021年7月28日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