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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5102R/2021-79658 主题分类: 政务公开
发布机构: 文广旅游局 公开日期: 2021-09-22 15:09:06

嵊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发布日期:2021-09-22浏览次数:字号:[ ]
机构全称 嵊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
机构简称 嵊州市非遗中心
机构负责人 娄少峰
机构职能

嵊州市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中心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绍兴市委和市委关于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越剧文化研究等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

(一)承担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传承、推广传播、调查研究等具体工作,推断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和基地建设等工作。

(二)承担越剧申报人类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作工作以及国家级、省级越剧文化传承生态保护区建设相关具体事务性工作。

(三)承担越剧文化研究等相关具体事务性工作。

(四)完成嵊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机构地址 嵊州市百步阶6号
联系方式 0575-89301319
办公时间 工作日(冬令时:8:30-12:00;14:00-17:00。夏令时:8:30-12:00;14: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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