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7320115228/2022-9563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政务服务中心 | 公开日期: | 2022-01-10 10:30:18 |
为全面贯彻落实上级防控工作要求,坚决阻断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途径,有效遏制疫情扩散和蔓延,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特向全市人民发出以下倡议:
一、建议广大市民通过互联网“网上申报”办理业务,以避免人员聚集。我们已经开通电脑端和手机端外网申报渠道,您可通过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嵊州站”(http://www.zjzwfw.gov.cn/zjservice/front/index/page.do?webId=59)、“浙江省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平台”(http://gswsdj.zjzwfw.gov.cn/entrance.html)等平台办理企业开办、投资建设项目和相关社会事务等各类审批和查询业务。税务类事项可通过浙江省电子税务局(https://etax.zhejiang.chinatax.gov.cn)办理。公安类事项可通过“越警管家”和“浙里办”app“公安专区”办理。社保、医保、公积金等各类事项也可以通过浙江政务服务网和“浙里办”办理。目前除不动产登记、车管等少数部门的业务确需到现场办理外,其它均已实现外网申报、内网办理、快递送达。
二、建议广大市民如无紧要事项尽量不要前往服务大厅办理,确需到服务大厅办事的,请自觉配合做好“测温、亮码(健康码、行程码)、佩戴口罩”,告知近期行程。对有发热、咳嗽、健康码异常等人员,我们将暂不允许进入大厅办理业务。进入大厅取号后,请注意保持一米安全间距,全程戴好口罩,做好个人防护。业务办理完毕,尽快离开大厅。
亲爱的市民朋友们,疫情防控,人人有责。再次感谢您的理解和支持!
嵊州市政务服务中心
2022年1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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