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MB1958771P/2022-77010 | 主题分类: | 民政、扶贫、救灾/优抚安置 |
发布机构: | 市退役军人事务局 | 公开日期: | 2022-12-05 09:15:58 |
根据绍兴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等六部门《关于落实全市退役军人公共交通和文化旅游优待事宜的通知》(绍退役军人局〔2022〕32号)文件精神,就关于我市退役军人公共交通和文化旅游优待事宜相关工作内容具体如下:
一、优待对象
具有绍兴市户籍的退役军人(70周岁以上退役军人、残疾军人等法定明确享受优待待遇的除外)
二、优待内容
免费乘坐市内公共交通汽车,免费参观游览市内由国有单位经营且实行政府统一定价的文化旅游景点(含法定节假日)。
三、实现方式
退役军人到户籍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或登录“浙里办”进入“军人e家”应用,登记个人信息,经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核实身份后,领取“老兵码”,申领优待证,凭“老兵码”或优待证享受优待措施,其中免费乘坐公交还需办理退役军人专属公交码或专属公交卡。
对刷码使用确有困难的,根据本人要求,可以申请办理专属公交卡(70周岁以上退役军人、残疾军人等法定免费人群已有相应爱心卡的除外),退役军人向所在地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提出申请,由退役军人事务局核实汇总后提交至绍兴市民卡公司,制卡完成后统一由各乡镇(街道)退役军人服务站进行发放。
退役军人免费游览全市国有单位经营且实行政府统一定价旅游文化景点.wp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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