嵊州市人民政府
索 引 号: 11330683002584812B/2022-76002 主题分类: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发布机构: 市府办 公开日期: 2022-09-29 17:10:03
有效性: 有效 发文字号:  嵊政办〔2022〕92号
文件统一编号: DSZD01-2022-0021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嵊州市“六小”服务行业废水规范排放管理办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2-09-29 17:10
信息来源:市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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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政府各部门:

《嵊州市“六小”服务行业废水规范排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嵊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2年9月19日        

(此件公开发布)


嵊州市“六小”服务行业废水规范排放管理办法


为加强我市“六小”服务行业管理,规范“六小”服务行业的排水和经营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管理办法》、《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食品安全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美容美发场所卫生规范》、《浙江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浙江省道路运输条例》等相关条例及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一、总体目标

全面巩固提升我市“污水零直排区”建设成果,有效解决重建设、轻管理的问题,提升排水设施管理质量,消除运维管理盲区,形成“管理无缝隙、责任全覆盖”的闭环管理格局,促使“六小”服务行业做到雨污分流到位、运维管理到位,实现排污排水规范、经营管理有序。

二、实施范围对象及要求

(一)废水规范实施范围

本办法实施范围为在本市城区范围内从事“六小”服务行业经营的单位和个人。本办法所称“六小”服务行业,是指餐饮(饭店)、宾馆(酒店)、洗车、美容美发、洗浴(足浴、浴室)、洗衣等涉水服务行业(简称“六小”服务行业)。

(二)“六小”服务行业排水要求

“六小”服务行业经营场所,内部做好雨污分流,外部废水排水设施完好,餐饮(饭店)、宾馆(酒店)、洗车等行业产生的废水应经过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方可纳管,具体要求内容如下:

1.餐饮(饭店)行业:经营场所应配套建设处理能力相匹配的隔油、降温等预处理设施,处理设施效果良好,不得将油污、残渣废物等排入城镇污水管网。达不到要求的隔油池应按规范进行整治提升。

2.宾馆(酒店)行业:经营场所应做好雨污分流并建有化粪池,经营产生废水经收集后通过化粪池预处理后纳入城镇污水管网。业主需安排专业人员定期维护清掏,防止堵塞排水设施或溢流。

3.洗车行业:经营场所应做好雨污分流并建有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污水沉淀系统和防止污水外溢的隔离沟(槽)等基础设施,作业用水应全部纳入沉淀池沉淀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并避免雨水进入排污系统。经营者应建立沉淀池定期清淤制度,及时清运淤泥,防止堵塞排水设施。

4.美容美发行业:经营场所应有完备的给排水设施(含热水供应设施),洗头池须设有毛发过滤装置且定期清理,经营废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5.洗浴(足浴、浴室)、洗衣行业:经营场所应做好雨污分流,经营废水排入城镇污水管网,做好定期维护,确保场所内雨污管道畅通,防止堵塞排水设施。

三、建立监督管理机制

(一)日常巡查制度

1.各乡镇(街道)全面建立属地监督管理体系。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要全面落实属地职责。各乡镇(街道)要根据所在地“六小”服务行业的特点,细化管理办法,夯实“六小”服务行业污染防治管理工作基础;牵头落实辖区内预处理设施(隔油池)的维修和运维管理,督促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处置;组织开展乡镇(街道)每月一次,村(社区)半月一次的巡工作查,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各乡镇(街道)要建立完善相关“六小”服务行业日常管理台账和运维管理台账,及时更新相关信息,确保设施规范化运行。

2.牵头部门要开展“六小”服务行业的业务指导、动态管理和宣传教育工作,督促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经营场所的督促检查。原则上各牵头部门要建立一季度巡查一次巡查机制。

(二)联合验收制度

建立“六小”服务行业联合验收制度。对存在问题整治不到位的经营场所,牵头部门、乡镇(街道)要开展联合集中整治,并进行统一验收。通过验收合格后,方可正常营业,达不到污水合格排放标准的应进行取缔。

(三)联席会议制度

联席会议制度由市治水办负责牵头召开联席会议,组织相关部门参加,每季召开一次,分析、研究、部署全市“六小”服务行业整治工作。

四、各单位职责分工

全市“六小”服务行业长效运维管理按属地管理原则,各乡镇(街道)要做到管网配套设施建设到位、动态管理到位、宣传发动到位;各牵头部门要做到指导到位、监管到位、督促到位。

1.各乡镇(街道):负责建立“六小”服务行业属地监督管理体系,督促、指导做好辖区内“六小”服务行业内部雨污分流、截污纳管、预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摸清辖区内隔油池等预处理设施的数量及容量,督促预处理设施责任主体做好设施的维修和运维工作(预处理设施运维责任主体为废弃物产生单位);落实辖区内“六小”服务行业自行或委托专业机构进行预处理设施运维管理(签订运维协议,明确四方主体的权利和责任,由废弃物产生单位定期向运维公司缴纳清理费用,运维公司负责定期开展隔油池废弃油脂、残渣等日常清理工作,乡镇(街道)和市综合行政执法局负责监管日常运维成效);建立网格化管理制度,加强日常定期巡查,建立信息库,发现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加强辖区内“六小”服务行业及运维企业信用考核;配合牵头职能部门开展“六小”服务行业联合执法等行动;按照大综合一体化改革的要求,对相关违法行为进行处罚;联合牵头部门对情节严重且拒绝整改的经营场所进行停产停业。

2.治水办:牵头做好“六小”服务行业废水规范排放协调、督查通报工作;落实牵头部门制定细化行业整治标准,并建立各行业管理办法。

3.公安局:共同参与联合执法,处置整治过程中妨碍执行公务的行为,严厉打击各类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

4.住建局: 牵头负责“六小”服务行业排水许可证办理;负责推进老城区雨污管网建设,监督和指导全市雨污管网建设工作;负责制定“六小”服务行业废水规范排放要求;负责制定“六小”服务行业长效运维标准。

5.交通运输局: 牵头负责制定行业经营标准;配合乡镇(街道)督促、指导客运、运输、汽修厂行业业主做好经营场所雨污分流和预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建立行业信息库,参与联合执法等行动。

6.卫生健康局: 牵头负责制定行业经营标准;配合乡镇(街道)督促、指导小旅社(宾馆)、洗浴(足浴、浴室)、美容美发行业业主做好经营场所雨污分流和预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建立行业信息库,参与联合执法等行动。

7.市场监管局: 牵头开展小餐饮业整治,依法查处规范“六小行业”无证经营的行为;配合乡镇(街道)督促、指导业主做好经营场所雨污分流和预处理设施建设工作;建立行业信息库,参与联合执法等行动。

8.综合行政执法局:牵头开展“六小行业”占道经营和洗车行业的整治规范;负责本市“六小”服务行业涉及城市规划、取水许可、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等法律法规的行政处罚。督促、指导业主做好废水、油烟、餐厨垃圾等有序排放;依法查处“六小”服务行业经营场所乱倒生活垃圾、泔水等不按规范处置行为进行查处。结合“智慧城管”平台,建设隔油池运维平台,对建成区“六小行业”隔油池进行数字化管理。

9.生态环境分局: 负责本市“六小”服务行业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对整治工作进行指导,并督促依法查处“六小行业”环境违法行为。

10.商务局:牵头洗衣行业整治规范,明确整治标准和要求;负责大型商超、星级酒店等行业日常检查工作,配合乡镇(街道)督促、指导业主做好雨污分流和预处理设施建设工作。

11.融媒体中心:负责组织各类新闻媒体开展专题报道,营造“六小”服务行业规范排放废水的良好氛围。

12.城投集团:负责城区餐厨垃圾、地沟油收集、运输、处置工作,确保城区餐厨垃圾应收尽收。

13.水投集团:负责城区污水管网的运维工作,指导全市污水管网建设工作。

五、建立处罚宣传机制

(一)处罚机制

对于废水无纳管条件或涉及城市有机更新区块内的“六小”服务行业经营场所,乡镇(街道)、相关部门应对新增场所严格审批;“六小”服务行业经营场所非法排污造成污染的,由乡镇(街道)根据《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条例》、《浙江省餐厨垃圾管理办法》规定,责令限期整改,逾期不改或造成污染严重的经营场所排污行为,由乡镇(街道)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涉及重大行政处罚决定的,由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实施。

(二)宣传机制

牵头部门、乡镇(街道)、(村)社区应做好经营业主遵守“六小”服务行业管理规范的宣传工作,原则上要在业主开业前把相关管理办法宣传到位。

(三)考核机制

建立舆论监督考核机制。市治水办会同各牵头部门对不符合规范的“六小”服务行业经营场所进行通报和新闻媒体曝光,并将部门和乡镇(街道)一同纳入“五水共治”考核。

本办法自发文日起30日后实施,由市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具体由治水办负责承办。


附件1:“六小”服务行业长效运维标准


附件1


“六小”服务行业长效运维标准


一、“六小”服务行业预处理设施要求

1.预处理设施的应做好防渗漏处理,防止污水渗漏到地下。预处理设施建设应不低于路面,防止路面雨水通过检修、清掏口进入预处理设施。为确保安全,预处理设施盖板和检修口应设置具有一定承重力的活动盖板,不准使用易破损盖板。

2.餐饮行业为防止经营中产生的废水形成污染,经营场所需具备一池一桶,餐厨垃圾的收集桶(箱)和洗涤池,不得在露天洗涤,随意倾倒、排放污水。

3.预处理设施需做好完整的标识、标记,标记材料不易脱落,并标明污水流向。

二、预处理设施运维管理标准

1.经营场所的内部雨污分流、截污纳管工作由经营业主负责实施,污水得到有效收集并经预处理设施处理后排入城镇污水管网。

2.建有预处理设施的经营场所,由经营业主负责预处理设施的外部管护,确保设施清掏口、井盖、设施区域无破损渗漏和雨水进入,如有问题及时更换、修复。

3.经营场所无露天洗涤、无随意倾倒残渣、无随意向路面和雨水系统排放污水现象。

4.各乡镇(街道)应落实“六小”服务行业主体责任,按照“谁受益、谁治理”的原则,自行(达到两个要求,一是清理后的水质必须达到相关标准,二是产生的废弃物不得随意处置,易污染环境卫生的也不得掺入餐厨垃圾)或委托专业机构做好预处理设施内部清捞、清掏,餐厨垃圾统一收集处置,运维单位须尽好管理运维职责,确保预处理设施运行正常。

①预处理设施运维单位应有相应的运维管理能力。根据设施运行情况,进行定期日常清捞,一般隔油池要每月清掏不少于2次;对于餐饮集中区的隔油池要求每周清掏不少于1次,半年抽干放空清理不少于1次,确保预处理设施的运行正常,无油污、残渣排入城市管网。

②运维单位要有专业的清捞、检查工具和运送车辆,不得随意倾倒外溢清捞的废渣。清掏出来的油污杂物、废渣,必须由专业公司进行统一规范处置。

③预处理设施运维完毕后,运维期间产生的废渣外流、外溢由运维单位清扫干净,确保不产生二次污染。

④运维单位实施运维期间,做好安全防范措施,运维中要有相应的警示、警告标志,确保安全运维。

⑤按照运维协议完成其它事项:如如实填写运维时间登记表,及时向预处理设施的管理部门反映该设施存在的问题。运维单位要对业主告知运维电话,在经营业主的预处理设施出现问题时及时进行处置。


嵊政办〔2022〕92号关于印发《嵊州市“六小”服务行业废水规范排放管理办法》的通知(签章版本).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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