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927H/2023-84285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公开日期: | 2023-01-11 14:26:25 |
陈仲浩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嵊州市交警中队交通事故接警后档案保存的建议”(第73号)收悉,现答复如下:
执法工作是公安工作的生命线,但目前,各交警中队在事故档案管理的确存在欠规范问题,给大队整体执法质量考评和服务群众中带来一定负面影响。主要表现有以下三方面。
一是归档率不高的问题仍较为突出,事故归档率要求达到95%以上,但真正达到的中队不多,不少案卷还保存在民警个人手中,容易造成案卷的遗失,对事故案件办理督查工作带来影响。
二是部分案卷装订工作有待提高,在检查考评中发现,有个别中队档案装订不齐、不规范,影响档案的质量。
三是少数民警档案目录不打印的现象仍然存在,部分中队在交通事故处理接警后,办案民警未及时取证整理事故案卷和事故照片,导致时间一长遗忘、丢失的情况,给事故当事人带来不便和理赔困难。
今年,我们将紧扣“把交警执法纳入大法制监督格局,打造交警执法规范新高地”这个目标,开展交警执法质量提升年活动,着力提升执法质量和执法公信力,更好地服务群众。
一是进一步重视事故档案规范化管理。道路事故处理工作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以及事故处理公正与否,关系到党和政府的形象。因此,把规范事故档案管理工作作为深化基层基础工的一项长期、基础工作来抓实抓好,通过对事故档案管理评审,反向抓好事故处理每个环节,整改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高事故处理工作质量和效率。
二是进一步加强交通事故专业案卷规范化管理。制定出台《未办结案件管理办法》,并做好操作流程图上墙,要求全体民警按照规定做好案卷入库工作,所有案件按照在办案件、未破结案件分类统一保管。
三是进一步开展自查提高业务水平。每日全要素巡查涉案财物、案件办理等事故执法环节,每周由派驻专职法制员牵头汇总分析积案办理情况,对问题数居前的中队和个人实行例会表态、考核扣分,对问题不落实、不整改的由局纪检、督察介入追究责任,杜绝“推磨”办案情况发生。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道路交通管理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科室:交警大队,联系人:章剑浩,联系电话:13858571801。
嵊州市公安局
2022年5月20日
嵊州市人民政府主办 嵊州市大数据发展管理中心承办 网站标识码3306830002
浙江网安备 33068302000392号
2012版备案证编号 浙ICP备11041973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