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4927H/2023-84286 | 主题分类: | 公安、安全、司法/其他 |
发布机构: | 市公安局 | 公开日期: | 2023-01-11 14:29:24 |
俞琦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提高辅警待遇问题的建议”(第101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随着公安机关面临的形势任务和执法环境的深刻变化,辅警队伍在协助公安机关维护社会治安、打击违法犯罪、护航重大安保、处置突发事件和服务人民群众等方面的作用日益明显,在“平安嵊州”建设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目前辅警队伍用编紧张、薪资待遇5年未作调整、人员流失严重等问题,我局已协同财政局、人力社保局制定《关于公安局警务辅助人员现状情况报告》,相关编制和薪资请示已报市两办和编办。重点保障以下四个事项:一是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第六条规定,将辅警的工资福利、日常福利、装备被装、教育训练、表彰奖励和社会保障等经费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全额保障。二是提高辅警工资待遇。根据绍兴市人民政府《关于调整全市最低工资标准的通知》的要求,绍兴市最低月工资标准从1800元调整到2070元,拟将辅警人员经费提升270元/人;同时,根据嵊州人力社保局规定,自2021年1月开始,我市企业职工社保费用提高,单位缴纳部分提高119.37元,个人缴纳部分提高60.34元,合计人均提高179.71元/人,我局将参照此标准执行。三是根据浙江省人民代表大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浙江省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条例(草案)》第二十五条规定,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参照上年度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城镇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等状况,合理确定辅警平均工资保障额度和增长幅度,我局已提议辅警年工资从7.5万元/人,增长到8.5万元/人,并按年动态调整。四是建立健康体检制度,组织五年以上工作期限的辅警参加人民医院健康检查,建立辅警健康档案;我局已在浙江省人民医院等13个省级医院及2个本地级医院开通民辅警及家属“急救绿色通道”。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公安工作的关心、理解和支持!
联系科室:政治处,联系人:王小涛,联系电话:13806745952。
嵊州市公安局
2022年6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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