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1330683002585348U/2023-8847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黄泽镇 | 公开日期: | 2023-01-12 08:55:13 |
高苏林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因村制宜激活土地资源助推乡村振兴的建议收悉,黄泽镇高度重视,会同市自然资源局进行了研究会商。现答复如下: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村级留用地管理,维护集体经济利益,切实保障失土农民合法权益,市政府出台了《嵊州市村级安置留用地管理办法(试行)》(嵊政办〔2017〕16号),根据文件精神,“当集体经济组织人均耕地低于0.2亩时,因国家建设需要实施征收土地时,按项目征收该村农用地面积10%的比例核定村级安置留用地的指标用于发展二产、三产用地。其中6%为发展二产用地,4%为发展三产用地”。
根据2022年人均耕地统计结果,目前联丰村人均耕地为0.36亩,还未能达到村级留用地适用标准。目前我镇正在积极实施三王工业园区提升改造及周边土地的招商引资,在建设过程中,黄泽镇将会同市自然资源局尽可能对联丰村为代表的周边行政村在土地等相关政策上给与帮助与支持,促进集体经济增收、助力乡村振兴。
嵊州市黄泽镇人民政府
2022年8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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